Re: [新聞] 沒有罰責!武漢返台趴趴跑 男子拒絕台中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0-01-26 14:45:10
※ 引述《edwin11017 (EDWIN)》之銘言:
: ※ 引述《alcloth (呂布)》之銘言:
: : 你自己引用的法條不就是中央規定嗎?
: : 你都會查法條為何不查查這個法條
: : 主管機關是誰???
: : 人家就說了開罰要由中央開罰
: : 中央疾管署不開罰怪台中市市府?
: : 帶風向也不是這樣帶的吧...
: 疫情中心表示,該名男子一開始並沒有配合疫調,直到今天早上才告知高雄市衛生局。高雄市衛生局今天也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開罰
: 30萬元罰鍰,也是疫情爆發後首例被開罰者。
: 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表示,昨天公布的確診男性台商,今天上午才與高雄市衛生局坦言,22
: 日下午4點到6點曾出入到高雄市苓雅區金巴黎舞廳,全程無配戴口罩。
: 該名個案第一時間未配合疫調,今天早上才說出實情,莊人祥表示,已經移請高雄市衛生
: 局開罰,高雄市衛生局今天也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開罰30萬元罰鍰。
: 我也搞不清楚台中市的權責
: 但是我們來看看高雄市的做法
: 前幾天的落跑台商 疾管署是移請高雄市衛生局開罰 高雄市衛生局也罰了
這個人是符合通報定義確診了
然後在疫情調查時隱匿
現在的狀況是台中這個人目前是健康的
他也沒有隱匿
爭點在政府的14天自主管理是強制措施還是行政指導
如果是強制措施那就是台商回台都必須在家14天如果外出就是違反
當然可以依法處罰
如果14天只是"呼籲" "自主"
那他到處跑你確實不能依這處罰他
: 所以台中市衛生局應該也可以開罰吧??
: 還是台中市衛生局也要等疾管署移請才願意開罰???
: : 他
: : 改
: : 施
: : 黃國瑋強調,如果李男的兒子還是繼續趴趴跑,中市政府並沒有罰責可以處分,這是受到
: : 中央法規的限制,依據中央法規的處理程序,如果從疫區回來,沒有出現發燒等感染症狀
: : ,僅能夠過民政系統關懷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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