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小燈泡命案兇手王景玉3度逃死刑

作者: enjoyfafa (enjoyfafa)   2020-01-21 16:13:17
※ 引述《VXcc (挖靠是逆風)》之銘言:
: ※ 引述《mmmpkxabc36 (NL粉絲123)》之銘言:
: 就社會太廢無誤,吃藥就能避免的事情,應該去討論如何讓精神病患吃藥
: 精神病患議題也沒妨礙到誰的利益,理論上來說應該是很好處理的社會議題
: 看是要視為無能力行為者,配給一個監護人強制逼他吃藥
: 還是丟給國家處理,讓警察還是誰監督他吃藥
: 吃藥就能避免的事情,整個國家都在擺爛裝死,發病了讓他到處亂串
: 民眾也不太關心精神病患的情況,出事才來雞雞歪歪,覺得社會不公
: 不是社會太廢,不然是啥?
王先生如果能定期回診,服藥、或打針,
照理來說狀況應該是挺穩定的。
然而在實務工作的場域遇到的問題是許多精神病(psychosis)的患者缺乏
病識感、或家屬缺乏相關認知也極難溝通,
遇到說OOO的什麼什麼問題不是靠自己意志就能克服的,他需要醫療跟藥物
協助等等,
然後就會遇到強烈的拒絕或甚至斥責實務工作者只是推卸責任的反應。
偏偏我國理論上似乎極重人權,
因此根本不可能在本人缺乏意願的狀況下讓他服藥,
至於強制就醫?我自己的經驗是這東西在實務上跟不存在差不多啦!
之前問過在醫院工作的同學,他也說這個流程在實務上太麻煩,
要成立的可能性很低。
因此,在我看來法官這個判決就是把責任推到精神醫療上,
但偏偏立法單位又沒有給我們足夠的工具,
所以最後大概就是兩手一攤、呵呵而以。
最後,我是建議法官應該了解一下精神醫療工作上的困難,
然後再來思考王先生為什麼會沒有定期服藥,
最後再自己生出一個可行的定期服藥計畫就是,
不然這種患者丟回來,如果又沒有說以後可以不管他個人意願,
直接永久性強制打長效針之類的,
未來的風險喔,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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