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台南維冠大樓5黑心建商判賠7.1億 偷工

作者: DDDDRR (QQ)   2020-01-16 12:16:56
1.媒體來源 東森新聞雲
2.記者署名 林悅
3.完整標題
台南維冠大樓5黑心建商判賠7.1億 偷工減料地震倒塌害死115人
4.完整內文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維冠大樓地震倒塌造成115人死104人輕重傷,建商與建築師均被以業務過失致死罪判
最重刑度5年徒刑定讞,罹難者家屬與受災住戶170位透過消基會提起團體訴訟求償35億多元
,台南地院16日宣判,判建商林明輝等人需應連帶給付原告判林等人損害賠償4億多元及懲
罰性賠償2億9千多萬元,合計7億1千多萬元。
▲2016年台南市永康區維冠大樓因地震倒塌,造成115人死104人輕重傷,當時動員全國之力
搶救傷患。(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判決指出,154位請求權讓與人分別受有如總附表所示之身體受傷所受損害(含醫療費用、
減少勞動能力、增加支出必要費用)、喪葬費用、扶養費用、精神慰撫金、房屋損害、房屋
以外財產損害等有關非財產及財產上損害,154位請求權讓與人已讓與其損害賠償請求權予
原告消基會。消基會依侵權行為損害賠償及消保法規定,請求被告林明輝、洪仙汗、張魁寶
、鄭進貴、鄭東旭及大合公司應連帶給付5億8796萬8423元,並依消保法第51條之規定,請
求被告林明輝、張魁寶、鄭進貴及大合公司應連帶給付懲罰性賠償金29億3984萬2115元,合
計請求金額為35億5278萬538元。台南地院民事庭判決被告林明輝、張魁寶、鄭進貴及大合
公司應連帶給付原告2億9429萬7935 元及法定利息。
2016年台南大地震,造成永康「維冠大樓」倒塌案,造成115人死亡、104人輕重傷,維冠大
樓負責人林明輝、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大合鑽探結構技師鄭東旭等
5人,被控「業務過失傷害致死罪」,檢察官偵辦時認為,該建案結構分析與設計、建築設
計圖繪製、建築施工、監造、監工過程中偷工減料所造成,建商林明輝等5人有明顯疏失,
導致大樓耐震強度、韌性不足而快速倒塌,建築物無法維持完整結構而崩毀,導致嚴重傷亡
,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法院一、二審都判5人各5年有期徒刑(業務過失致死罪最高刑
度5年)、各併科最高罰金9萬元,被告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2019年2月21日駁回上訴,
全案定讞。
▲2016年台南市永康區維冠大樓因地震倒塌,造成115人死104人輕重傷,當時動員全國之力
搶救傷患。(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最高法院認為,美濃地震發生於2016年2月6日,檢察官同年4月6日起訴,追訴時效沒逾期;
二審對於張魁寶、鄭進貴、洪仙汗、鄭東旭各自業務上的過失,以及其過失與被害人死亡間
的因果關係,已詳述說明,沒有違反經驗、論理、證據等法則,也未違反比例原則,二審判
決沒違誤,駁回上訴確定。
民事求償方面,除部分受災戶與家屬請消基會提起民事求償外,台南地檢署代位求償,提出
償還犯罪被害補償金7227萬元案則預定1月17日下午5時宣判。法扶基金會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受理51人求償50億多元,另有謝姓受災戶等6人對市府與燦坤請求國賠2345萬多元,及劉
姓受災戶等29人對市府工務局請求國賠2億7889萬元,尚在台南地院審理中,累計75億元以
上。
5.完整連結
台南維冠大樓5黑心建商判賠7.1億 偷工減料地震倒塌害死115人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00116/1626885.htm?from=ettoday_app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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