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請問「中華民國台灣」是哪個國家?

作者: h2o1125 (123)   2020-01-14 14:21:10
※ 引述《k90209 (k90209)》之銘言:
: 到底
: 中華民國就中華民國 台灣就台灣
: 中國民國是國 台灣是家
: 何來「中華民國台灣」這個國家的說法
: 有看一下身份證嗎?
: 有沒有台灣政治人物連自己國號都搞不清楚的八卦?
先上一個 文長
https://reurl.cc/ObK2Dy
明鏡訪談劉仲敬(20170605):顛覆大一統中國史觀
截錄一些重點:
所以這是一個很微妙的狀態,誰進一步誰就輸:台灣如果不滿足於現在的事實獨立,非要
在法理上獨立不可,那麼美日就會轉過來反對它,它就輸了;而大陸如果不願意接受現在
的台灣的事實獨立、而且非要事實上統一的話,那麼美日也會轉過來反對它,它也就輸了
好吧 回到你講的中華民國台灣問題
中華民國與台灣的問題 美國用舊金山和約處理
出席條約簽署的49個國家為:阿根廷、澳大利亞、比利時、玻利維亞、巴西、高棉、加拿
大、錫蘭(斯里蘭卡)、智利、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古巴、多明尼加、厄瓜多、埃及
、薩爾瓦多、衣索比亞、法國、希臘、瓜地馬拉、海地、宏都拉斯、印尼、伊朗、伊拉克
、寮國、黎巴嫩、賴比瑞亞、盧森堡、墨西哥、荷蘭、紐西蘭、尼加拉瓜、挪威、巴基斯
坦、巴拿馬、巴拉圭、秘魯、菲律賓、沙烏地阿拉伯、敘利亞、土耳其、南非、英國、美
國、烏拉圭、委內瑞拉、越南、日本。
注意一下舊金山和約簽署的沒有中國代表出席 代表中國跟台澎其實沒有法律上的關係
來看一下時間軸:
1945 日本投降
同年英、中、美、蘇於臺北公會堂 由麥克阿瑟指派蔣介石代表同盟國 接受日本投降
https://reurl.cc/8lxrVd 有掛四國國旗 而非只掛中國國旗
1949年 蔣介石國民政府敗逃台灣
1950年 受盟國託管的朝鮮半島 北邊由蘇聯託管 南邊由美國託管 1950年韓戰爆發
由美國、蘇聯分別扶持的政權經由人民代表制憲建立新的國家 就是現在的韓國與朝鮮
1951年 簽訂舊金山和約 結束戰爭 日本放棄台澎、朝鮮、南沙、西沙等領土主權
李登輝時代 喊出台澎金馬生命共同體 中華民國在台灣
"中華民國政府" 在 "台灣" 而不是在"南京"
1996年後 李登輝成為台灣首任直接民選總統
透過修憲、凍省、總統直選、縣市長直選、國大代表任務制
更藉由透過改造憲法的方式 從中華民國在台灣(台澎金馬) 變成 中華民國是台灣
此時的中華民國憲政體治 已完全跟1946年的憲法完全不一樣
陳水扁時代 承續李登輝手法 廢除國統綱領 藉由改造憲政 讓中華民國國家正常化
馬英九時代 偷偷密會習近平
蔡英文時代 一貫繼承李、扁兩人路線 只要在公開場合提到中華民國
一定會稱中華民國台灣
代表中華民國台灣(台澎金馬) 從1996年民選總統開始 就是一個合法的政權
(因為中華民國不合法 中華民國是中國內戰政府 不是國家 不是國家就不能主張和平占領)
至今2020 已經24年 中華民國台灣政府 是經由7次總統大選 以及各地方選舉
所選出來的 直接民選公民投票所承認的合法政府 效力等同國民大會代表
藉由這樣的直接民意 台澎金馬=中華民國台灣 讓中華民國政府變成合法國家化
差一步就修憲或制憲了
不過美國爸爸不會讓台灣這麼做
就如劉仲敬所說的 台灣愈是想獨立 就輸了 反而中國愈想統 台灣才會贏
題外話
台灣關係法:
15條第2款
the term “Taiwan” includes, as the context may require, the islands of
Taiwan and the Pescadores, the people on those islands, corporations and
other entities and associations created or organized under the laws applied
on those islands, and the governing authorities on Taiwan recognized by the
United States as the Republic of China prior to January 1, 1979, and any
successor governing authorities (including political subdivisions, agencies,
and instrumentalities thereof).
「臺灣」一詞將視情況需要,包括臺灣及澎湖列島,這些島上的人民、公司及根據適用於
這些島嶼的法律而設立或組成的其他團體及機構,1979年1月1日以前美國承認為中華民國
的臺灣治理當局,以及任何接替的治理當局(包括政治分支機構、機構等)。
台灣關係法不是為了保護"中華民國" 而是保護"台澎"
2條b 6
to maintain the capacity of the United States to resist any resort to force
or other forms of coercion that would jeopardize the security, or the social
or economic system, of the people on Taiwan.
"the capacity of the United States" AIT官方翻譯為 美國的能力
capacity在法律上的用語 指的是法律上的能力或法定的資格
美國有什麼capacity需要maintain ??
最近美國爸爸 弄了台灣保證法 台灣旅行法
對美國來說 最壞的打算就是讓台灣獨立 扶植一個親美政權
最好的 就是維持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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