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見妻與小王要離開摩鐵 肉身擋車人夫被判

作者: kingtama (金魂)   2020-01-13 15: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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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白錫鏗
3.完整新聞標題:
見妻與小王要離開摩鐵 肉身擋車人夫被判刑
4.完整新聞內文:
徐男懷疑妻子小蜜(化名)與吳男有染,去年與4名友人尾隨吳與小蜜進入摩鐵,待吳與
小蜜要倒車離去時,吳的3名友人以肉身及車子擋住車道,使吳無法倒車離去,再由另1人
進房間蒐證,經吳提起告訴,台中地院依強制、侵入住宅等罪將徐男判刑3月,得易科罰
金。可上訴二審。
判決書指出,徐男與小蜜(2人於2019年6月離婚) 原本是夫妻,而吳男2019年4月18日晚
間,駕車載小蜜投宿台中市區的摩鐵,住在229房間。徐男夥同4名男子駕車尾隨吳男的車
進入摩鐵,並登記投宿227號房。
同日深夜,徐男等人見229號房的鐵捲門打開,吳駕車搭載小蜜欲倒車離去時,未經吳的
同意,未能等候警方到場協助,先由其中3人以身體及以汽車擋在229號房鐵捲門口車道上
,使吳的車無法倒退,徐男則先進入229號房車庫,站立在吳車副駕駛座旁,另由不詳人
侵入229號房內,直至員警到場,吳始得離去。
徐男否認強制、侵入住宅犯行,辯稱「我當下沒有對他們怎麼樣。我當時有進去副駕駛座
叫他們下車,當時我已經有報警了,但他們不下車我就沒有強迫,因為我知道我不能直接
拉他們下車。當下那些人我不認識,只是幫忙而已,我是在網路上隨便找就有人來幫我,
我沒有叫他們這樣子,我只是被電話中通知來的」。
法官審理認為,徐男為求掌握、蒐集通姦案件犯罪事證,未經吳男同意,即共同侵入吳男
承租房間,並強行阻擋告訴人離去,所為已逾越一般社會倫理秩序及法律,且徐田及其他
4名男子均非執法人員,無權限執行搜索、採證,也無權取代公權力,依法判刑。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284928?from=udn-catebreaknews_ch2
6.備註:
台男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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