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言論自由,由黨說了算

作者: TonyC (我的精神時光屋)   2020-01-05 09:23:51
我現懷疑轉型正義是做不下去了
民進黨最愛說蔣介石和蔣經國是白色恐怖的兇手
為了剿匪不惜錯殺一百 不可錯放一人
要把正義還給那些被誤殺的人
可是過程裡的辯證,除了民進黨現在沒有要槍斃人以外
對於愛國反共、對抗共產黨、支持統一就是叛國
這些邏輯,民進黨和兩蔣幾乎一樣
鄭文燦:兩蔣時有保密防諜 反滲透法立法是必要的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76897003.A.3D3.html
既然民進黨的邏輯和兩蔣一樣
推翻兩蔣時代的白色恐怖,進行轉型正義,
這時候就變成了自打嘴巴
你凝視著深淵 深淵也凝視著你
民進黨一輩子反兩蔣 最後變得和兩蔣一樣
民進黨一輩子反威權 最後卻變成了威權者
民進黨一輩子爭自由 最後卻開始限縮自由
不過他們不會承認
※ 引述《hotaru3456 (白河)》之銘言:
: ※註:有電視或媒體有報導者,請勿使用爆卦!
: 無重大八卦請勿使用此分類,否則視同濫用爆卦鬧板(文章退回、水桶6個月)
: 未滿30繁體中文字 水桶3個月
: https://i.imgur.com/FSsBRtC.jpg
: 有人挖出來的
: 立法院第8屆第4會期第7次會議議案關係文書
: 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7人,鑑於時代變遷,人權的意識高漲;惟查「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六十
: 三條條文」處罰事由有以「攜帶用於開啟或破壞門、窗、鎖或其他安全設備之工具者」或
: 「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前者因未致損害,後者限制言論自由。另放置、
: 投擲或發射有殺傷力之物品,須顯已危害公眾安全,始具可罰性。爰此,應修正或刪除此
: 部分條文之適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 說明:
: 一、破壞鎖的工具多有,不能盡以帶有開啟或破壞鎖的行為而施以罰鍰。雖有「無正當理
: 由」之前提,但是此要件過於空泛,仍易使人入法。是故應刪除之。
: 二、現今言論自由的意識高漲,即使是謠言亦應受到言論自由之保護,更何況大多數事件
: 難以求證,故難以判定是否為謠言還是真實的傳言,是故亦應一併刪除之。
: 提案人:劉建國
: 連署人:林佳龍 蔡其昌 黃偉哲 高志鵬
: 尤美女 趙天麟 潘孟安 吳宜臻
: 李昆澤 管碧玲 李俊俋 姚文智
: 段宜康 陳其邁 陳歐珀 蕭美琴
: 以上是在野時期
: 以下是執政時期:
: https://i.imgur.com/Be5kQsK.jpg
: https://i.imgur.com/erHEv3g.jpg
: 民進黨立委邱志偉、蘇震清等提案修正《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條文,新增未經查證於
: 網路散播、傳遞假新聞、假消息或散布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秩序者,可處3日以下拘
: 留或3萬元以下罰鍰。
: 在野的時候:
: 謠言亦屬言論自由,不可入法懲罰散播謠言
: 執政的時候:
: 散播謠言必需入法懲罰
: 就跟集會遊行法在野的時候放寬執政的時候就要限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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