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稱主張統一恐成叛國罪 林靜儀道歉辭蔡英

作者: willie7878 (wanaGG怎不去玩個火影砍o)   2020-01-03 18:18:25
※ 引述 《bulden》 之銘言:
: → s9056017: 我給你的言論自由才是言論自由 39.11.33.46 01/03 17:16
: 推 kauosong: 統一為何不算言論自由?誰定義?DPP嗎? 114.136.129.72 01/03 17:17
: 推 teasy: 加入民進黨,言論自由就在那裡 110.26.94.58 01/03 17:18
現代民主自由體制的社會中
言論自由本來就應該要受到限制
例如公然侮辱等法條設立的目的
就是在你濫用言論自由對他人的人格或名譽造成損傷時對你進行的限縮手段
所以再說一次前提
言論自由本來就應該要受到限制
全世界大部分民主國家對言論自由進行限制的原因大制分為三種:
ㄧ、造成他人的傷害,也就是上述說的公然侮辱等罪行
二、造成種族之間的對立
這個在台灣比較少見,但在國外非常常見
例如種族,宗教等等的攻擊性言論
三、試圖以自由民主破壞自由民主
在德國、波蘭宣揚共產以及納粹主義是犯法的
原因就是當初希特勒就是藉由言論自由的力量進行納粹主義的煽動,最後顛覆了德國的民主
體制並引發世界大戰跟種族屠殺
所以為了防止這件事情再度發生
德國政府後來便將宣揚極權主義視為犯法
這就叫做 防衛性民主 或是 戰鬥式民主
目的就是防止既有的民主自由被破壞而產生的較新型態的民主制度
最常見於現正或曾經遭受過民主體制破壞的國家之中
有沒有很眼熟?
林靜儀講的其實就是這個概念而已。
說真的以台灣的現狀而言
台灣法律早該修法針對整天宣傳被統一、揮舞著五星旗的人了
除非你告訴我對岸是個民主自由的國家,或是你的統一叫做中華民國統一中華人民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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