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終結衛生紙之亂!造謠者將面臨刑事處罰

作者: SonyXperiaZ3 (ソニーモバイル)   2019-12-31 23:4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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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Chu7-iu5 si5-po3 Liberty Times
2.記者署名
吳政峰
3.完整新聞標題:
終結衛生紙之亂!造謠者將面臨刑事處罰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19/12/31/3026292_1_1.jpg
去年2、3月「衛生紙之亂」,全台爆發搶購潮,業者估計衛生紙銷售量年增12%,大賺一
筆。(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去年的「衛生紙之亂」讓全台民眾人心惶惶,急著搶購囤積,
經過追查才知道是廠商的行銷手法,刻意製造假訊息製造恐慌,為了杜絕這種亂象再起,
立法院31日三讀通過刑法第251條,日後若有人傳送影響民生必需品價格的不實資訊,最
重可處2年徒刑。
法務部指出, 鑑於飲食物品以外,如涉及國民健康與衛生等生活必需用品,供應倘遭人
為操縱,將影響國民生活安定並阻礙全體社會經濟發展,立法者認為有擴大保護之必要,
31日通過刑法251條修正案。
法務部解釋,修法擴大不法囤積商品的類型,新增「其他經行政院公告之生活必需用品」
納入第251條的規範,未來只要是行政院公告的民生必需品,如:衛生紙、糖、鹽等,都
不可造謠影響價格,或意圖抬高交易價格而囤積。此外,若透過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
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傳送影響物價不實資訊,還會加重刑責。
本次修法還包括刑法第313條的妨害信用罪,法務部指出,修正案考量現今以廣播電視、
電子通訊、網際網路或其他傳播工具,發送涉及交易秩序或他人信用的不實訊息,對交易
秩序或他人信用的損害,較一般散播方式所生影響更鉅,亦應加以修法加重徒刑嚴懲,以
有效遏阻散布假訊息的犯行。
修正案待明年總統公布後3日即可施行,未來若有人還惡意散佈民生必需品的不實消息,
不管是衛生紙之亂或是鹽巴之亂,除了行政裁罰,還可能面臨刑罰,不可不慎。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026292
6.備註:
新年新希望 希望這種丟人現眼的鬧劇不要再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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