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海豚灣戀人」童星王欣逸涉殺人案 一審

作者: hank811020 (小哲)   2019-12-31 13:09:30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鄭淑婷
3.完整新聞標題:
「海豚灣戀人」童星王欣逸涉殺人案 一審判刑15年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以偶像劇「海豚灣戀人」走紅的24歲前童星王欣逸,2016年7
月間在桃園市蘆竹區參與青少年鬥毆事件,導致國中剛畢業的曲姓少年重傷,在醫院昏迷
半年不治身亡,王欣逸與4名同夥分別被依殺人、共同傷害致死罪,一審桃園地院今天審
理終結,判王欣逸15年徒刑。
其餘4人,30歲林柏昌涉共同傷害致死罪判13年、26歲林政豪涉共同傷害致死罪判13年、2
5歲陳露無罪,王欣逸哥哥王鳴逸則通緝中。
王欣逸等人未出庭聽判,僅曲姓少年媽媽到庭,她聽到其中陳露被判無罪,忍不住眼眶泛
紅說,陳女才是最初起頭的人,如果沒有她召集,就不會發生這些事,她每次開庭都一定
到,就是為了要為兒子討公道。
曲媽媽說,她就一個兒子、一個女兒,兒子從事發到過世,都沒再可以跟她說一句話,是
她一輩子的遺憾,而王欣逸等人的刑度也太低,至少要無期徒刑,他們從案發至今都沒一
句道歉,連調解談和解也毫無誠意,只有一、兩人稱每月賠1、2000元或賠償個20萬元。
全案起因於葉姓少年與李姓少年的糾紛,葉姓少年找上表姊陳露幫忙撂人,並輾轉找來王
欣逸、林柏昌、林政豪、王鳴逸及綽號「阿勇」的男子,帶著西瓜刀、球棒分乘2台車前
往,抵達蘆竹區奉化路、南順五街口時,見李姓少年帶著3名友人赴約,下車就是一陣亂
打亂砍,其中,曲姓少年因行動不便,遭王欣逸等人持刀揮砍、圍毆,一行人見曲男倒地
失去意識後才鳥獸散,路人發現曲男倒臥在路上,才報案將他送醫急救,但曲男因腦部重
創、肺部穿刺傷,昏迷半年仍盼不到奇蹟。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025570
6.備註:
判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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