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反滲透法」協商無共識 31日藍綠甲級動

作者: takizawa5566 (本島皇民 滝沢)   2019-12-31 12:16:21
※ 引述《lin793156 (毛球最可愛)》之銘言:
: 「反滲透法」協商無共識 31日藍綠甲級動員強行表決
: 上報
: 王良博 2019年12月30日 下午4:36
: 立法院院會預計31日處理「反滲透法」草案,30日進行第二次黨團協商,最終朝野黨團

: 確定法案名稱為「反滲透法」,並在立法目的、施行日期的條文上有共識,其餘條文全

: 保留,將於31日院會處理,藍綠黨團均對黨籍立委發出甲動。
: 「反滲透法」27日已進行首次朝野協商,但協商3小時仍只討論了2個條文,且因各黨團

: 提出修正動議,因此沒有共識,全數保留。30日從上午10點開始協商,直到下午近3點

: 才結束。
: 在30日的協商中,國民黨團提出新增條文2-1條,內容為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團體或

: 他機構,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進行滲透干預行為之前,應向國安局申報、

: 記。後續條文,也因應2-1條進行修正。
: 國民黨團總召曾銘宗解釋,此規定援引國外相關法規,但登記僅是要求公開透明,並非

: 記後就完全合法,違反國安相關法令的行為,仍需受到處分。
: 「這不是引狼入室,什麼才是引狼入室?」對此,民進黨立委管碧玲反駁,國民黨團提

: 的登記制,與澳洲等國的規定不同。管碧玲也稱,國民黨團的登記制有漏洞,包含經過

: 報、登記後就不會裁罰,以及第一手收受境外敵對勢力資金,從事違法行為恐無法裁罰

: 除了國民黨團提出修正動議外,民進黨團也提出修正動議,內容則包含罰則從500萬元

: 高至1000萬元、「擾亂社會秩序」等較模糊的條文,改以《刑法》、《集會遊行法》等

: 令已規定的犯罪行為代替。
: 30日協商過後,朝野黨團同意法案名稱訂為「反滲透法」;草案第一條也有共識,要將

: 法目的「維護國家主權及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中,「國家」一詞改為「中華民國」;另

: ,草案最後一條為該法自公布日實施,朝野均無異議通過。
: 除此之外,其他條文全數保留,將於31日院會逐條討論、表決。
: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表示,民進黨團已對黨籍立委發出31日院會的甲級動員,要求黨籍立

: 須全數到場;曾銘宗也透露,國民黨團亦發出甲動,至於是否將有其他反制、杯葛動作

: 須待31日上午黨團大會討論。
: https://tw.news.yahoo.com/%E5%8F%8D%E6%BB%B2%E9%80%8F%E6%B3%95-%E5%8D%94%E5%
95
: https://tinyurl.com/w7gcf8k
人在上班無法一直關注,請問現在狀況如何?到底有沒有辦法今天通過呀?坦白說如果今
天沒過的話,我覺得民進黨會滿烙賽的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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