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女家教指控男學生逼摸鳥 求償350萬元被駁

作者: Operon (歐普龍)   2019-11-26 12:03:37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林孟潔
3.完整新聞標題:
女家教指控男學生逼摸鳥 求償350萬元被駁回
4.完整新聞內文:
2019-11-26 11:56聯合報 記者林孟潔/台北即時報導
一名女家教老師指控被學生強吻、猥褻,還逼她摸學生的生殖器官,導致她需要接受精神
治療,要求對方賠償350萬元;學生反駁,是因爲沒有準時赴約,對方才會到警察局報警
提告。法院根據雙方對話紀錄,認為老師指控真偽不明,判學生勝訴不用賠償,可上訴。
女老師主張,學生去年請她幫忙撰寫論文,也由她擔任家教,但學生同年在汽車旅館內強
吻她的嘴巴和胸部,並強迫她撫摸下體等;事隔一周,又在台北市某停車場強吻她,學生
對她上下其手,造成她精神痛苦得接受治療,要求學生賠償350萬元。
學生抗辯,雙方去年6月20日至25日都正常相約見面上課,反駁老師指控不合理,認為老
師如果被他猥褻,怎麼還會跟他到台北101用餐?他指出,是因為兩人約好同年7月14日一
起吃飯,他卻因為和朋友聚餐沒有準時赴約,老師才會氣憤地到警局報案提告。
判決指出,雙方均不爭執曾見面、親吻等,可見兩人互動密切、關係友好,加上兩人LINE
對話紀錄,女方曾說「如果你有約了,那為什麼你要跟我約星期六呢」、「要上不上隨便
你」、「有時你的態度讓我覺得自己像個妓女,所以很抱歉;我在警察局,請你到案說明
吧」等語,和學生說詞相符。
法官認為,雙方去年相約見面爭吵前,互動頻繁且友好,更不乏女方邀約男方見面的情形
,認為女方指控學生強制猥褻等事,真偽不明,因此駁回女方請求,判家教老師敗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4187958?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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