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男女網友相約汽旅 她醉喊「不要」他充血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19-11-22 10:45:08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2019年11月22日
2.記者署名:
楊政郡
3.完整新聞標題:
男女網友相約汽旅 她醉喊「不要」他充血硬上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已成年兩男女網友相約到「愛之船」汽車旅館,飲酒、唱歌一整
夜,玉潔(化名)不勝酒力睡了,旺來(化名)在酒精催促下性慾漸高,伸手滑進玉潔內褲
撫摸,再將褲子脫下,玉潔半醒間說「不要」,又手推、腳踢來拒絕,但力氣軟弱,反成一
種挑逗性刺激,旺來一發不可收拾,強行親吻及性侵得逞,後來賠償認錯,玉潔也原諒他,
台中地院判旺來1年8月,緩刑4年,附帶捐款給公庫5萬元。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旺來與玉潔是網友關係,今年6月16日凌晨約到中市「愛之船」汽車
旅館房間內唱歌、喝酒、聊天。相談甚歡直到凌晨4、5點,玉潔因不勝酒力,慢慢陷入夢鄉
,直接就在床上睡了。
但乾材烈火,又在酒精助長下,旺來看慵懶美女玉體近在眼前,已爛醉毫無抵抗能力,一手
滑進內褲愛撫還不過癮,扣子解下把內外褲一併脫下,玉潔半醒之間察覺有異,嘴巴說「不
要」,又以手推、腳踢來抵抗,但語調帶著嬌羞,動作軟弱無力,更讓旺來誤解是「欲拒還
迎」,更提升犯意,強行親嘴且性侵得逞。
玉潔當場報警處理,旺來在警訊及檢訊中均坦承犯行。
法官認為,旺來趁玉潔酒後昏睡不知抗拒,企圖撫摸陰部猥褻,玉潔醒來試圖反抗,以肢體
及言詞抗拒,但旺來憑藉男性優勢體力,進一步性侵得逞,從猥褻提升為強制性交。
審酌被告坦承犯行,因一時無法克制性衝動而犯案,手段未見暴力,尚屬平和,相較於攜帶
兇器、使用暴力的強制性犯罪,罪行較輕微,且犯後已與玉潔達成和解,玉潔表明不追究被
告刑事責任,且同意給予緩刑自新機會,依妨害性自主判處1年8月,緩刑4年,附帶捐款給
公庫5萬元,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以學習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985786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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