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人妻小王被抓姦認賠750萬 事後求法官減

作者: Eliphalet (我大聲講嘢唔代表我冇禮)   2019-11-19 07:56:45
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人妻小王被抓姦認賠750萬 事後求法官減輕喊「無經驗」
4.完整新聞內文: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19/11/19/phpd3edz6.jpg
山雞到汽旅抓姦,當場讓妻子與姦夫簽下總計750萬賠償金,事後妻子與小王支付134萬,
向法院提起「請求減輕給付」訴訟。(情境照)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山雞(化名)到汽旅抓姦,當場讓妻子與姦夫簽下總計750萬
賠償金,事後妻子與姦夫支付134萬,就向法院提起「請求減輕給付」訴訟,主張她們首
次被抓姦,無經驗、輕率、急迫,簽下巨額賠償金,根本無法負擔,請法官主持公道。法
官認為確有無經驗、輕率、急迫,准於減輕為160萬,超過部分撤銷,山雞說他支付徵信
社就275萬,不是要讓他賠本嗎?法官說這是山雄與徵信社私下糾葛,在此不做論斷。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去年10月山雞帶著警察抓姦,在某汽車旅館抓到妻子小屏(化名、
兩人翌日已協議離婚)與姦夫雄哥,疑似通姦事件,當晚雙方到某派出所談和解,為了不
被告妨害家庭,雄哥(化名)同意賠償600萬元,一個月內先付100萬,其餘每月5萬分100
期,阿屏同意賠償150萬,一個月內先支付20萬,其餘每月2萬分65期給付。
雄哥付了110萬,阿屏付了24萬,兩人越想越不對,一並提起民事訴訟,主張他們被山雞
的律師嚇到,說「外遇和解金額有高達千萬」等語,前後4小時簽下和解書,兩人是在急
迫、輕率及無經驗下,簽下巨額賠償金,一般外遇和解金只有20至50萬元。
法官說兩人非法律專業,也未處理過類似法律事件,無相關資訊及經驗,來判斷和解金的
妥當性,是有點道理。而審酌原告二人名下幾無財產,雄哥100萬頭期款是向公司借款而
來,其月薪4萬餘,要他每月再付5萬確實困難。阿屏從事保險業,薪資不定,20萬頭期款
也是借來,時常無業績僅有底薪,每月支付2萬也確實艱辛。
法官審酌,原告二人突然被抓姦,在無經驗、急迫下輕率承諾超過自己負荷的鉅額賠償金
,硬要她們支付確實顯失公平,山雞有獲取暴利之虞,而原告二人侵害山雞配偶人格權,
確實不當該罰,考量其身分、地位、經濟狀況,認為雄哥應賠償130萬(已支付110萬),
阿屏應支付30萬(已支付24萬),超過部分應撤銷。
山雞非常不滿,辯稱他支付徵信社費用95萬及給予賠償金3成作為紅利(僅計算雄哥的600
萬)是180萬,總計已支付275萬給徵信社,他不是倒賠嗎?
法官說,山雞如果沒有獲得暴利怎可能給付徵信社如此高報酬!更印證被告所獲得確實是
暴利,但山雞說徵信社的275萬他已付清,法官說本案兩造慰撫金數額,已經核定,至於
被告該給徵信業者多少報酬,是否公平?應否核減?非本案所需考量。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982282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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