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韓國瑜指障礙者為「腦殘」惹議 智障者家

作者: leegordon (人性本善)   2019-11-18 10:5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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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今週刊
2.記者署名
黃健誠
3.完整新聞標題:
韓國瑜指障礙者為「腦殘」惹議 智障者家長總會發聲明:請多做功課
4.完整新聞內文: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韓國瑜,日前舉行公布副手人選記者會時,提及自己照顧弱勢族群政策
時,竟語出驚人表示,「在新竹看到身心障礙的這些、『腦殘』的這些…」。此話一出引
起身障者家屬不滿,批韓國瑜根本是「滿嘴歧視」。
韓國瑜以「腦殘」稱呼心智障礙者,言論在網路世界上延燒,有網友在臉書上表示提到,
自己有名極重度身障的姐姐,每每到醫院時,總會遭到「特別關心」,後來為了不被異樣
眼光看待,只好以外套與帽子遮住姐姐,她認為,家中有身心障礙者家人,社會普遍缺乏
同理心與基本尊重,當聽到韓國瑜說「腦殘」二字時,更是非常憤怒與心痛,直批韓國瑜
一開口就是滿嘴歧視及言語霸凌。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對此發出聲明指出,韓國瑜應要對這個族群有多了解,因為無論
國外或是國內,普遍認為「殘」是用以形容不行、缺陷、缺憾、失落等負面意思,對於當
事人或家屬來說會有被歧視的感覺。
當事人或家屬 感覺被歧視
目前,臺灣都已「身心障礙」稱呼此一族群,而早在民國86年,原本的「殘障福利法」也
已更名為「身心障礙者保護法」,後來再改名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另外,中華
民國殘障聯盟也在近年更名為身心障礙聯盟。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也提到,自2008年時,聯合國制定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CRPD)」生效後,我國也在2012年制定「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該公約內容為保
障身心障礙者人權的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這幾年政府也因此依據該公約和施行法
規定,邀集身障團體代表及專家學者檢視相關法規,修掉「殘障」等名詞及其他歧視性規
定。
智障者家長總會表示,寧願相信韓國瑜沒有惡意,但如果韓國瑜未來要特別關心這個族群
,現在就應該要先做足功課,且在臺灣,原本被稱老人痴呆症,已經更名為「失智症」,
精神分裂症則是更名為「思覺失調症」。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0rz.tw/QIW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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