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為1800殺陸生 台男要在加關到死

作者: VirgilAeneid (維吉爾)   2019-11-14 09:54:34
1.媒體來源:
中國時報
2.記者署名
吳映璠
3.完整新聞標題:
為1800殺陸生 台男要在加關到死
4.完整新聞內文:
我國男子翁瑞凱13年前在加拿大居住期間,為了80加幣(約新台幣1,839元)夜店門票
費用槍殺2名大陸留學生,導致1死1傷,後來他逃回台灣、逍遙法外,去年再度被捕,
加拿大法院上個月判處他終身監禁。
加拿大廣播公司(CBC)12日報導,卑詩省最高法院10月宣判,翁瑞凱因一項二級謀殺罪
及一項企圖謀殺罪分別被判處終身監禁及9年刑期。
據「加拿大家園」等加國當地華人媒體報導,2006年1月22日凌晨2時20分,時年28歲的
翁瑞凱與友人在溫哥華一間夜店外停車場與19歲的大陸留學生張少新(Shaoxin Zhang,
音譯)帶來的一幫人碰面,據悉張少新原本要向翁瑞凱購買8張總價80加幣的夜店門票卻
臨時變卦,因此雙方當天帶來各自人馬準備談判,之後衝突愈演愈烈,翁瑞凱朝對方
人馬開槍,造成張少新死亡、另一名吳姓留學生受傷。
翁瑞凱在犯案隔天即潛逃回台灣,由於台灣與加拿大之間沒有引渡條約,翁瑞凱得以逍遙
法外、不受制裁,他從此隱姓埋名,從原先的翁立嘉(Lee-Chia Kenny Weng,音譯)
改名為翁瑞凱,並且娶妻生子,目前育有1子1女。
12年過去,翁瑞凱以為事過境遷,2018年3月赴韓國求學,抵達韓國時就被韓國警方逮捕
,由於韓國與加拿大之間有引渡條款,翁男隨即被引渡至加拿大受審,卑詩省法院今年
8月裁定翁瑞凱二級謀殺及企圖謀殺罪名成立。
卑詩省最高法院法官麥尤恩(Mark McEwan)宣讀判決理由時指出,張少新母親至今仍
無法走出傷痛,顯示這起事件對被害家庭造成極大打擊,當時中槍受傷的吳姓男子也表示
,至今仍無法面對張家人。
文章來源:
Murderer who fled to Taiwan after Vancouver shooting sent to prison
— 13 years later
https://reurl.cc/W4Oboy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1114000009-260408?chdtv
6.備註:
只有落後國家才會放著殺人犯不抓,
讓他趴趴走,不怕它傷害其他國人啊?
「任由殺人犯趴趴走是陳義嗎?台灣不辦,我們辦!」
還得要靠狗國機警抓人才能讓兇手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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