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林森之狼」尾隨性侵小模 出庭反告妨

作者: newhander (新警察)   2019-11-13 22:50:03
1.媒體來源:
三立
2.記者署名
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林森之狼」尾隨性侵小模 出庭反告妨害名譽!檢不起訴
4.完整新聞內文:
男子施力仁被控於2018年間,尾隨潛入一名小模的住處,趁小模洗澡時,企圖性侵。此案讓
檢警追查出施男在10年前,另涉及一起持刀性侵案。誇張的是,施男被檢方借提出庭時,竟
還反告小模妨害名譽。由於施男在偵辦期間過世,因此檢方無法進一步調查,13日依罪證不
足,給予小模不起訴處分。

▲施姓男子犯下2起性侵案,卻在檢方偵辦其中一起期間,突然心肌梗塞昏迷,13天後過世
。(圖/資料畫面)
2018年3月間,施先是因企圖性侵小模被捕,檢警透過現場採集到的DNA,查出施男另於10年
前,尾隨一名女子,至女子住處樓下,持刀性侵,女子最後在樓梯間遭性侵得逞,當時施男
還說「我要跟你做愛,不是要搶劫。」
由於施男留下體液,檢警當時雖有採集到,但一直比對不出身分,直到施男再度犯案,企圖
性侵小模,全案才曝光,目前該案仍在台北地檢署偵辦中。只是檢方日前將施男借提出庭,
施男卻突然心肌梗塞休克,緊急送醫搶救,13天後仍宣告不治。
而先前開庭時,施男突然當場提出要反告小模告妨害名譽,但並未說明詳細內容,僅給了一
段已上傳的Youtube影片。由於施男已過世,檢方無法進一步確認提告內容,因此依罪證不
足,給予小模不起訴處分。另性侵部分,檢方起訴,最高法院在2月25日,依加重強制性交
未遂罪,將施男判處4年有期徒刑定讞。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setn.com/m/news.aspx?newsid=635198
6.備註:
台男不意外,強姦罪證確鑿還誣告,
給天收了不用關,對受害人太不公平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