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載小六女翹課嘿咻 大學肄業男生逃過牢獄

作者: JokePtt (思辨成魔)   2019-11-13 09:10:54
※ 引述《hwsbetty (皓小玥)》之銘言:
: 最近看到的一些判例,法官好像都把【學歷】列入判決條件之一。
: 我實在不太懂,為善作惡和學歷的對等條件在哪。
: 什麼事可以為之,什麼事不能為之,一定要學校教才知道嗎?
: 現在這個案例,對象只是小學生,常理都知道還只是孩子,不管她發育多好。
: 不唸大學也知道對方未成年本來就不能下手。
: 如果今天男方是知名研究所畢業,那法官會怎麼判?
: 變成加重刑責嗎?
: 那是不是變成學歷高就要加重判刑,反之則因為學識不足,所以可以判輕一些?
: 是人都知道不能傷害別人的生命安全吧!
: 是人都該知道不能為惡吧?
: 和學歷的關係到底在哪?
性交不等於為惡
每個人的身體都是自己的
自主權應屬於自己才是
在台灣這種女兒爽 老媽換收錢
這才不正常
這只不過是小六女把學校學到的性知識
做畢業前的實作體驗
這可是很符合知行合一體現
更何況之前
當一堆人要爭身體自主時
就完全不管道德的破窗效應
現在卻老是用道德面來指責
兩個人合意的身體自主權
何為為惡?
兩個人你請我願 惡是你們強加的
更何況都有人要把18歲定完全民事責任
卻限制小幾歲的人
一定不能有性自主權
這才是台灣社會該解放的地方
人權 本來就與道德秩序相扞格
為什麼小六生 身體不屬於她自己的
而是屬於她父母的 社會的
她做什麼 還要大人的利益做決定??
這才是奇怪!
:
: : 3.完整新聞標題:載小六女翹課嘿咻
: : 況,且已賠償阿丹的父母親並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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