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阿扁第20次保外就醫可展延 人妻赴法務部

作者: zhwang77 (王子)   2019-11-13 00:21:40
※ 引述《teddy4461 (維尼是肥宅)》之銘言:
: Yahoo
: 謝中凡
: 法務部矯正署日前核准前總統陳水扁第20次保外就醫展延,但1名陳姓女子因丈夫在獄中服刑,罹患肝癌只剩半年壽命,但她申請保外就醫卻被拒絕,今天下午她將帶著襁褓中的幼兒,到法務部陳情,希望能網開一面,讓她丈夫能早日獲准保外就醫。
: 前總統陳水扁保外就醫第19次展延期限到11月4日,陳水扁日前提出申請展延。台中監獄因考量陳水扁病況,仍未獲改善而同意展延申請,第20次保外就醫展延的期間自11月5日到明年2月4日。
: 對照阿扁一直能獲准保外就醫,在外趴趴走,1名陳姓女子表示,今天下午她向法務部陳情表示,丈夫因槍砲案在獄中服刑,現在罹患肝癌只剩半年壽命,但她申請保外就醫卻被拒,獄方人員還恐嚇不能開記者會,她當初鼓勵丈夫去接受法律制裁,而丈夫因病申請保外就醫卻遭阻攔。
: 陳女發給媒體的採訪通知上強調,同樣是生病申請保外就醫,阿扁能,一般民眾為何不能?權貴跟民眾差這麼多?
: https://tinyurl.com/yeat8xny
: 台灣價值讚讚讚
1.陳水扁假病可以保外就醫,監所比他嚴重的就不能保外?為甚麼?因為我們是罪犯、
活該關死,那阿扁不是罪犯嗎?身為一個國家元首,曾經當過律師的阿扁,難道不懂法律
嗎?他都知法犯法,卻被你們說成政治犯嗎?既然阿扁可以保外,那就比照辦理一視同仁
,法律之前人人不是平等嗎?
2.現在一罪一罰,有人刑責四十幾年、五十幾年,這是現在的法律:初、再犯二分之一
能報假釋,但是都關到三分之二才能准,累犯就更慘了,三振條例連報假釋都不行,你們
是官逼囚反,法律不是「情、理、法」?「情」已經不見了,「理」只剩下法官自由心證
獨裁的道理。他說你有罪就是有罪,誰叫我們有前科、活該,甚麼是無罪推論,那只是說
說而已,法官真偉大。既然你們要給我關到死,那是不是該讓我們有自主自給的能力,做
了一個月的工作只有二百元,買套內衣褲都不夠,還要靠家人接濟,我們活的尊嚴都沒有
了,還要拖累家人,那就剩「自殺」和「拚了」這條路。
3.我沒有殺人,卻被判十八年的殺人罪,十八年對別人來講,只是個數字。對我來講,
卻是不甘心。我只是冰山一角,還有更多的受刑人跟我一樣的心情,誰來幫我們說話?
4.馬英九你雖然不是個好的總統,但你卻是一個很好的法務部長,在你還有能力之前,
救救這些受刑人吧!謝謝您。
5.三振法案該改一改了,給人一點希望好嗎?減刑為甚麼只減微罪,重罪不減?你們是
鼓勵大家做小偷、搞詐騙嗎?既然要減,為甚麼不能一視同仁?講難聽點,不是都是罪犯
嗎?
2015/2/11 高雄監獄挾持人質事件 6位受刑人聲明
最後要了2瓶高梁、6瓶啤酒 釋放人質後 6人舉槍自盡
沒受什麼教育 不是什麼好人 就是些絕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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