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消費者被剝皮?外送平台餐食費用多高於店

作者: fenway18 (熱愛紅襪)   2019-11-08 20:02:17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記者葉卉軒
3.完整新聞標題:
消費者被剝皮?外送平台餐食費用多高於店內消費
網路美食外送平台爭議不斷,繼勞雇關係吵得沸沸揚揚後,消基會今(8)日也公布一份
實測調查報告,發現foodpanda、Uber Eats、有無外送、foodomo、Deliveroo戶戶送,共
五家網路美食外送平台的網站以及App系統所登載的外送商品(餐食)費用,有部分出現
高於在店內消費金額的情形,給消費者剝皮之感,甚至有些還出現標示不實的現象。
消基會特別點名,唯一標榜有「店內價」、「非店內價」標示的foodpanda,經過實測,
標示「店內價」的部份餐廳,竟有出現標價高於店內消費價格的情況。
針對網路美食外送平台外送商品(餐食)價款標示不實一事,消基會也呼籲主管機關應儘
速修訂《以通訊交易方式訂定之食品或餐飲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
範外送平台業者於契約清楚標示外送商品店內價或非店內價、以及可歸責消費者的受領延
遲的商品處置資訊,以完善保護消費者的舌尖權益。
消基會指出,foodpanda的網路與App訂餐平台,雖對於每一餐廳的商品(餐食)定價,皆
標示「店內價」、「非店內價」的宣傳資訊,但經消基會實測,竟發現仍有部份餐廳所謂
的「店內價」其標價竟然高於消費者實際上在該店內消費的金額,其顯有價格標示不實的
情況。
消基會表示,foodpanda標示餐食「店內價」,應符合該餐食在店內食用或者自行外帶的
價格,不可有與實際售價標示不符之事,如要收取高於店內消費或自行外帶的金額,應連
同運費或服務費,應分別標示清楚,以供消費者進行合理的交易判斷。
同時,消基會也發現,Uber Eats、有無外送、foodomo、Deliveroo戶戶送等四家網路與
App訂餐平台,皆未針對每一餐廳的商品(餐食)定價,揭露「店內價」、「非店內價」
的商品資訊,且經過比對,各平台的部份餐廳其外送商品(餐食)的標價,確有出現高於
店內消費價格的情形。
此外,消基會表示,也曾有不少消費者來電投訴,訂購美食外送服務會因合作餐廳或外送
交通條件或沒有合作的外送員等不可歸責於消費者的因素,將餐廳訂單爆滿及延遲送餐的
訂單,在未經消費者同意下,逕自取消訂單。關於這部分,此次消基會實測也發現,上述
五家外送平台業者契約,都涉及違反《不得記載事項》第6點規定,不得約定企業經營者
得任意解除契約,也就是說,五家業者都約定得片面解約。
其中,foodpanda契約約定:「各種因素產品不再供應時,可取消合約,通知全額退還費
用。」
Uber Eats在官網常見問題載明:「較少情況下,餐廳已接受的訂單,可能會因沒有合作
外送員取餐配送而遭到取消。」
Deliveroo戶戶送契約約定:「Deliveroo及餐廳夥伴可隨時通知您取消訂單,您不會因此
而被收取任何費用,且我們會以您選擇支付訂單的付款方式將支付款項退還給您。我們可
能會提供您帳戶折價代金以表示我們所造成的不便。」
但,針對片面解約的違約金賠償,僅Deliveroo戶戶送有約定,如有上述情況發生時,可
能會提供帳戶折價代金,以表示業者對消費者所造成不便。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241/4152941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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