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劉嘉仁從研究員跳市府顧問月薪12萬 否認

作者: erichang (哲)   2019-10-31 19:48:22
關於台北和桃園
我來寫個比較供大家參考
針對北市府:
男性要充分尊重女性的權益,不要用言語或行為造成他人困擾或身心的傷害。
即使傳line也是騷擾的行為,更別說面對面說話,
一定要注意對方感受,不能強迫、妨礙、騷擾而影響他人生活。
身為公務員應該用最高標準監督與自我反省,這種道德瑕疵無可饒恕,下台。
對於桃園:
人家拿威而剛又還沒判刑確定,拿了不一定他要吃,
就算他要吃也跟鄉民無關,人家有生理需求錯了嗎?
你們不要看到別人被貪汙起訴就拿放大鏡檢視,
還沒判決都是無罪的,更何況鄉民沒有法律專業,所以不要亂批評或下定論。
嚴重程度:
北市官員行為騷擾>>>>>>>>>>>>桃園官員貪汙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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