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鄭文燦痛批︰檢舉達人把政府當工具 簡直

作者: yokann (歐洲)   2019-10-30 20:34:13
: 這麼剛好,今天也開了個「戴立紳不能適用戴立紳條款」記者會
: 戴立紳長期面臨長官要求巧立名目報帳、買相機報維修費、
: 用公款買雞肉分發等情事,儘管戴立紳曾提出質疑,卻得到課長回應:
: 「叫你做就去做,問那麼多幹嘛?」
: 「我自己有涉入應該不會去檢舉,再怎麼想維持正義,
: 還是要顧肚子、顧家人、顧顏面……」
: 2012年進行揭弊與自首,
: 2015年獲得免刑,卻也因此失去工作至今。
: 記者會強調揭弊者要有「三保」,即身份保密、人身安全保護、工作保障,
: 連郁婷提醒,8成以上公部門弊案都是需要透過內部人員接弊,
因為我們的資料保密就是笑話
看過電影目擊者嗎?主角是記者 對於自己的車不太確定是贓車
去警局直接找認識的警員 跟他調車籍資料根本輕而易舉
而我們的檢舉資料等等 你怎麼能保證不外流?
怎麼能保證不被別人報復 查水表?
事實上公務員這種更難 因為你非參與其中的人很難了解真相並揭弊
要揭弊幾乎就已經80%會被揪出 結果又沒有好的吹哨人保護
那誰還要揭弊?誰還要檢舉?大家都明哲保身就好
為了避免浮濫檢舉 所以要身分驗證
但這國家的檢舉人資料保密根本就是兒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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