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這5大美食外送平台 勞動部認定為雇傭關係

作者: Gilardino (吉拉)   2019-10-30 16:13:45
這5大美食外送平台 勞動部認定為雇傭關係
UDN
記者葉冠妤/台北即時報導
國慶連假接連發生二起食物外送員車禍身亡,讓勞動部職安署大動作針對9家美食外送平台
進行專案勞檢,今公布結果,職安署署長鄒子廉表示,包括foodpanda、Uber Eats、
lalamove小蜂鳥、Cutaway、Quick Pick快點網路點餐,都認定為雇傭關係。
勞動部職安署在本月14日會同桃園市勞檢處、北市勞檢處,勞檢foodpanda、Uber Eats,因
業者有要求外送員執勤時穿著制服、使用制式品牌圖樣保溫箱,無法上工也須24小時前回報
公司等,認定外送員與業者間具「組織從屬性」,符合「雇傭關係」要件,認定此兩名罹災
外送員與平台業者關係為「假承攬、真雇傭」。職安署隨即也針對9家美食平台業者展開專
案勞檢。
鄒子廉今指出,經逐步盤查,目前全國共有4萬5129名美食外送員,因時間有限,職安署這
次僅針對9家業者各抽查5人以上,認定foodpanda、Uber Eats、lalamove小蜂鳥、Cutaway
、Quick Pick快點網路點餐5家為雇傭關係,後續將交由地方主管機關裁罰。街口外送、
Yo-Woo有無外送、Foodomo則無外送員,是與貨運公司合作,Deliveroo戶戶送不是雇傭關係

勞動部職安署北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主任朱金龍說明,經查證業者與外送員的勞動契約、外
送員作業型態、工作時間受規範情形、平台懲處規則,並實際訪談外送員等,綜合整理出4
種樣態,包括平台直接接洽外送員、平台找貨運公司合作、平台找貨運公司合作但仍具指揮
外送員的權責、平台業者委託另一個平台業者。
朱金龍舉例,像UberEats透過APP全程監控、管制外送員提供勞務情況強度高,在外送員提
供勞務期間,要求外送員需登錄系統回報,如運送過程遇阻礙,公司也要求須立即回報,等
於外送員只要上線接單,就在平台監督下完成工作,接單、跑單報酬也都由平台決定,外送
員沒有議價空間。
他強調,雖外送員與平台業者勞務關係須依個案事實認定,但實際個案若與抽到個案屬一樣
的工作型態,合理推斷具有相同勞務關係。
https://udn.com/news/story/7270/4134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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