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違法擺攤30多年 高市一德勞工夜市11/11熄燈

作者: a520 (520)   2019-10-29 22:05:11
※ 引述《hoyumi (正版型男...無誤!!!)》之銘言:
: 1.媒體來源:中央社
: 2.記者署名
: 中央社記者程啟峰、王淑芬高雄29日電
: 3.完整新聞標題:
: 違法擺攤30多年 高市一德勞工夜市11/11熄燈
: 4.完整新聞內文:
: 高雄市一德勞工夜市每週一違法封街擺攤30多年,附近居民不堪其擾,經發局今天啟動夜
: 市落日條款,勒令夜市11月11日熄燈,並將輔導原攤商轉型或進駐其他市場營業。
: 每週一營業的一德勞工夜市位在高雄市勞工公園後方一德路上,夜市橫貫林森、復興、民
: 權等路,有300多家攤商,由於攤商30多年來晚上在附近居民家門口違法擺攤,使居民飽
: 受噪音干擾、環境髒亂、交通不便之苦,攤商占用路面營業也常被警方開單告發,因此經
: 發局啟動落日條款,勒令一德勞工夜市11月11日收攤。
: 高雄市副市長葉匡時表示,一德勞工夜市熄燈是市議會7年前的決議,當時決議希望攤商
: 要取得屋主、地主同意繼續經營,並給攤商7年緩衝期。但由於夜市至今仍沒有辦法取得
————————所以菊姐以前放任未經核准————————
: 屋主及地主同意,市府尊重議會決議,必須依法行政。
: 經發局表示,市府2012年11月12日制定「高雄市攤販臨時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對未經
: 核准設置道路上既有攤集場,於申請期限7年內,以管理委員會組織名義提出申設,獲得
———————未經中央不用管嗎—————————
: 同意後可繼續營業,但一德勞工夜市迄今仍未完成法定程序,因此必須收攤。
—————————未完成怎麼辦————————
: 不過,經發局顧及攤販生計,會輔導原夜市攤商轉型或進駐高雄市其他合法公有市場、攤
: 集場營業。
: 另外,原鳳山青年夜市收攤後,業者在原處另起爐灶以「打狗商場」繼續承租給攤商營業
: ,都發局接獲檢舉後與經發局前去稽查,發現現場營業面積過大,違反都市計畫法「住宅
: 區商場營業面積不得超過500平方公尺」規定,並發現空地也違規經營攤販集中場。
: 都發局因此第4度對「打狗商場」開罰,開罰金額新台幣30萬元,累計裁罰金額已達72萬
: 元。並勒令業者停止攤販集中場營業,並改正商場營業面積。
: 都發局強調,若再查獲違規將斷水斷電,也在現場張貼公告籲請業者自律。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10290343.aspx
: 6.備註:真棒 可以違法30年
哇 未經核准
又是韓導
哇大菊為重
大菊為重
自律很難嗎
以前可以未經核准
現在認真抓未經核准
這樣也錯了嗎
黨工要幫忙付地主租金嗎
這篇其實是保護地主
資進黨的打房0.5舔地主
真舒服
你蔡論文門到底開門沒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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