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消防法修正案三讀 "生命三權"入法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2019-10-29 13:12:33
公視新聞
消防法修正案三讀 "生命三權"入法
為了不讓悲劇重演、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消防法修正案」,正式將各界關新的退避權、
調查權及資訊權「生命三權」入法。以後若現場確定無人命危險,消防員「得」不執行危
險性救災行動。
這個月初,位在台中大雅的免洗餐具工廠,發生大火,當時工廠內沒有員工受困,但兩名
進入火場尋找起火點的消防隊員,卻在大火中遭倒塌的重物壓住,不幸殉職,為保障消防
員工作權,立院上午三讀通過消防法修正案,最受關注的是未來消防員"得不執行危險性
救災行動"確定入法。
==消防署副署長 江濟人==
(過程)有一些溝通協調的問題
黨團協商裡面都已經處理過了
那這個部分我們就是尊重
立法院的審查
消防署表示,在與各黨團溝通協商後,最後通過的版本對涵蓋生命三權。
除了在救災安全前提下,現場沒有人命危害,可以不執行危險性救災行動的"退避權"外,
也規範工廠管理權人,提供廠區化學品,平面配置圖等搶救必要資訊,否則最高罰 60萬
元,另外也新增調查權,因災害搶救導致"死亡"或"重傷"事故的原因,應由相關機關組成
「災害事故調查會」。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祕書長 朱智宇==
這行政調查我們是希望
他是只要消防人員出勤
受傷死亡 我們都應該調查
就是他不會只限於火災
我們只要達到三個全日
他都沒辦法回去上班
表示事情有些嚴重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認為,除了資訊權外,其他增修條文都是"打折版",認為以災害事
故調查為例,應該是消防員因受傷三天無法出勤就應該調查,未來將持續監督修法後主管
機關是否落實對基層消防員的保障。
綜合報導
https://news.pts.org.tw/article/45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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