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高職狼師背後熊抱男學生 性騷擾遭判刑4

作者: jodojeda (jodojeda)   2019-10-29 11:20:09
1.媒體來源: 聯合報
2.記者署名: 蕭雅娟
3.完整新聞標題: 高職狼師背後熊抱男學生 性騷擾遭判刑4月徒刑
4.完整新聞內文:
曾任內湖一家高職班導師的黃姓男子,2016年經學校性平會調查決議,認定有6項情節重
大的性騷擾,其中1項是趁男學生不注意,伸出狼爪熊抱男學生腹部。士林地方法院昨日
宣判,黃犯成年人故意對少年性騷擾罪,判處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
判決指出,2016年1、2月間某日放學後,當時16歲的男學生因學生上課遲到,受罰留下來
打掃環境,31歲黃姓班導竟意圖性騷擾,站在學生身後,趁學生疏於注意,而不及抗拒之
際,用雙手環抱學生腹部,學生察覺後快速推開老師。全案記載在高職性別平等教育委員
會調查報告,學生母親得知後怒提告性騷擾。
黃姓狼師遭性平會認定有6項性騷擾,除了環抱學生,還在班級慶生活動用刮鬍泡砸學生
下體,上課時曾說「教室怎麼有陰道的味道(有應到的未到)」之黃色笑話,並在全班同
學面前質問某學生是否曾有性行為,班級LINE群組傳出「尻秋慶(台語打手槍)」,曾兩
度手滑屁股、用膝蓋碰觸學生下半身隱私部位等不當肢體動作。
法院認為,黃為人師表,與男學生有師生情誼,卻無視學生性自主人格尊嚴,任意觸摸學
生身體,欠缺尊重個人身體自主權,雖未造成學生身體受傷,但已使學生心理不安。
法院審酌,黃男在本案案發前,曾在黑板上書寫「時間就像乳溝一樣擠一擠就有」、「機
會就像老二一樣捏一捏就會變大」之不當言行舉止,且在高職考核會遭申誡一次後,再犯
下本案,認為黃未謹慎悔悟,也無取得學生、家長原諒,考量目前從事科技業、未婚等學
經歷,依性騷擾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
辯護人稱,黃因本案遭解聘,已受到教訓,請求宣告緩刑。但法院強調,刑事責任與行政
懲戒的法律依據、規範目的,處分構成要件均不同,況且黃曾因逾越師生性別分際而遭懲
戒,事後再犯本案,認定有執行刑罰使記取教訓必要,不得緩刑。全案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4131625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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