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再咬蔡英文論文 陳學聖又控博士論文20處

作者: JiPuSai (吉普賽!=一坨屎)   2019-10-28 12:19:43
再咬蔡英文論文 陳學聖又控博士論文20處涉自我抄襲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4.完整新聞內文:
國民黨立委陳學聖今天再咬總統蔡英文博士論文爭議,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審查教育部明
年度預算時,指控總統蔡英文的博士論文和同年月在《政大法學評論》發表的一篇中文論
文至少有20處相同,涉及自我抄襲學倫爭議,要求教育部比對並在後天審預算時報告,如
查屬實要撤銷學術資格。
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台灣學術發展多年有一定的嚴謹程序,立委陳學聖所指爭議是1983
年,教育部會依「程序從新、實體從舊」,依學倫案相關規定辦理,由學術專業判斷認定
;學倫案有標準處理程序,檢舉案成立後,要循程序進行調查,不是教育部自己比對說了
算,一般學倫案調查期間為4個月。據指出,總統蔡英文提出博士論文或期刊等當年,學
術倫理是禁止抄襲他人。
陳學聖提出自行調查結果指,總統蔡英文於1983年6月提交博士論文,而1983年6月也以中
文在《政大法學評論》第27期發表一篇名為〈國際貿易中國市場之保護─GATT第十九條,
VER及MFA〉期刊論文,雖不知兩者實際提交日期先後,但他比對,期刊論文和博士論文第
5章內容重複性、相似性極高,超過一半以上篇幅幾乎可視為英語和中文互作翻譯為文。
陳學聖也表示,蔡英文總統在1990年4月出版中文學術專書《國際貿易法專題研究》,該
書亦有收錄〈國際貿易中國市場之保護─GATT第十九條,VER及MFA〉論文,但不管是期刊
論文、博士論文或學術專書,均未提及彼此存在或引用關係。
陳學聖表示,依教育部頒布「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其中「大幅引用自
己已發表之著作,未適當引註」為自我抄襲,對比於教育部長潘文忠任內曾以自我抄襲違
反學倫為由,不通過前樹德科大助理教授陳碧雲之副教授升等案,陳碧雲不服控告教育部
,最高行政法院判決教育部勝訴,認定陳碧雲在論文自我引用有瑕疵,兩個段落約超過
100個字,使用文字與順序完全一致,違反學術倫理,教育部不准升等副教授有理,據此
個案,他要求教育部如查總統蔡英文有自我抄襲屬實,也要自始撤銷蔡總統升等副教授、
教授的相關資格。
教育部政次劉孟奇表示,立委可以向教育部檢舉,而不是用預算案審查之際,要求教育部
作出「判決」;教育部高教司長朱俊彰說明,學倫案要先由學校調查否屬實,學校會針對
檢舉內容請送審人答辯,再進行書審和外審專業判斷,學校召開教評會作出認定後再送教
育部,教育部再由學審會依規定審議,整個時程約需4個月。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2959564
6.備註:
好了啦學聖 柯文正去英國玩沒揪你不要傷心
淡大在職碩士應該沒寫過論文 不要自曝其短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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