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社子島社會宅限租12年 柯文哲:12年後沒

作者: markoo (上行下笑阿..)   2019-04-09 02:42:38
我同意,社子島上的人很可憐。
但社會上可憐的人更多。
社子島一開始就是鄉愿下的產物。
但沒有道理要政府去白養某一特定族群一輩子。
這也是柯文哲的想法。
政府應該沒有虧欠社子島上的人,
真要說虧欠就是不該一開始姑息養奸,
讓所有人習以為常,反正就地合法也很常見,為甚麼這次就不行?
站在柯文哲的角度,他想讓社子島回到正常,也想盡量滿足那區人的需求。
然而,更重要的是公平正義。
在違建的土地上蓋了房子,住了一輩子,誰的錯?
人民有錯,政府更有錯。
所以政府做了他該有的補償跟退步了。
那人民呢?
那這邊的人民滿意了,其他地區的人民呢?奉公守法所以就活該被占便宜嗎?
政府要做的事情,不是滿足每一個人無理但或許合情的要求。
他是要做出取捨的,有些兇殘的,直接依法執行,反正任期結束也不相見免操煩。
有些仁厚的,就是盡力幫到能幫的。
可惜這個社會就是,欺善怕惡。
如果因為一個地方違法住久了就可以要求任何權益,
那我年薪沒有百萬政府要不要幫一下?
※ 引述《masterkobe (球球)》之銘言:
: ※ 引述《LukeSkywaker (路克天醒者)》之銘言:
: : 社子島社會宅限租12年 柯文哲:12年後沒買房一樣要跟別人租
: : Ttoday新聞雲 > 政治 > 政治 2019年04月04日 14:51
: : 記者陳家祥/台北報導
: : 台北市立委何志偉日前與社子島里民召開記者會,認為社會住宅承租年限僅12年,不近人
: : 情,要台北市府妥善處理住戶拆遷安置問題。對此,台北市長柯文哲4日表示,現在是你
: : 如果沒有租房子,我蓋房子給你租,「12年後如果你沒有買到自己的房子,你不是一樣要
: : 跟人家租?我覺得這不是問題。」
: : 對於社子島的社會住宅只能租12年,柯文哲4日出席兒童節活動前受訪表示,那些要住社
: : 會住宅應該也是現在無屋無地,12年後總有子女吧,你現在也是跟人家租房子,「現在是
: : 你如果沒有租房子,我蓋房子給你租,12年後如果你沒有買到自己的房子,你不是一樣要
: : 跟人家租?我覺得這不是問題。」
: : 另外,近來東區掀起倒店潮,有專家認為市府不應該課徵空店稅,對此,科聞哲認為,空
: : 店目前是這樣,稅率是1.2%到3.6%,我們是單一且自住要降到0.6%,所以大概明年稅率會
: : 再調整,怎麼調現在還在思考。
: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404/1415399.htm
: :
作者: silverstris (矛盾的兩邊)   2019-04-09 02:43:00
http://i.imgur.com/emIhKGg.jpg 舔共屎柯狼沒空 柯文哲今天拉屎餵智障柯粉了
作者: a210510 (隨風)   2019-04-09 02:43:00
其他人花了半輩子的薪水去買房子的都是盤子 那些刁民大概都是這種想法
作者: l11111111 (一一)   2019-04-09 02:45:00
就是又窮又貪
作者: htc314 (熒惑)   2019-04-09 03:15:00
住不用錢的還敢這麼大聲..
作者: josLynYa (米亞)   2019-04-09 03:47:00
誰跟你在違建土地上蓋房子?人家民國59年禁建前房子就存在,房屋稅地價稅沒少繳。再說禁建到底有沒有達成滯洪效果原就是個爭議...忠誠白粉果然是seafood說都是違建就都是違建,信仰充足!
作者: WashBoy (2015 VR46 WC)   2019-04-09 03:52:00
農地農用,依法應該是免繳地價稅的,所以社子島有一些地主,土地免錢給人種菜。至於房屋稅,我老家的違建也有繳,因為有實際使用,可不敢因為一年幾十塊,就以為那是合法的。
作者: josLynYa (米亞)   2019-04-09 04:07:00
人家祖先清末就在當地開墾,住了好幾代人,古建物老早就存在,結果到了民國59年,政府宣布禁建,所以溯及既往以前的房子也叫違建?白粉沒事吧?
作者: flashgodie (花太香)   2019-04-09 04:10:00
人家在討論違建又沒地權的case 你少在那跳針講老房子是違建 沒事吧?是不是以為講了老房子就可以裝作沒有違建這件事啊
作者: josLynYa (米亞)   2019-04-09 04:16:00
就是有推文搞不清楚狀況,不分主題混雜著談亂帶風向,還不准人反駁哦zZ
作者: flashgodie (花太香)   2019-04-09 04:18:00
最大的爭議點就是違建不講這個講什麼
作者: josLynYa (米亞)   2019-04-09 04:29:00
當地狀況多元,當然也有很後來才來的投機違建份子,這種就直接違建處理啊!自己先把特稱命題以全稱方式亂抹一通,被反駁後再把情況類化成全稱,阿不是要講case?幹嘛自打臉?
作者: mimily0504 (鍋貼饅頭與包子)   2019-04-09 04:51:00
建築法還啥的實施以前叫未保存登記, 那倒不是違建只是在那之後的增建之類的就違法了
作者: bndan (seed)   2019-04-09 07:08:00
房子存在又如何 = =? 這例連地上權都沒有喔.房子的殘值很低
作者: TBOC (花嚴)   2019-04-09 07:38:00
合法的再來談補償阿 違法還給你住12年已經很寬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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