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公視的改編鄭捷殺人案的劇??????????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19-04-08 09:47:54
看到有人提到說要探討原因
才能避免下個案子出現
這邏輯基本上我是認同的
但是
台灣的死刑犯
由於法務部部長的不作為
導致現在根本變成他們判決書中沒有的刑罰─無假釋無期徒刑
有些已經待了好幾年了
鄭捷因為民情洶洶的關係早早斃掉研究不到就算了
那其他人呢?
至今這麼多年了
有沒有做出甚麼成果出來?
而這些實際成果有沒有導引到我們的司法或者是矯正系統之中?
實行屠殺或手法兇殘的精神病犯人有沒有得到足夠的治療?
可以保證已經完全治癒?
還是已經證明
有些個體的確存在的目前未可知的異常
會導致個體產生破壞群體的狀態?
就生物的角度來講應該提前撲殺?
也許有
但我個人基本上沒看到廢死的朋友提出來過這些成果
只是不斷地告訴我
要研究要研究要研究
OK
研究可以
你研究你的
我們給你時間
十年二十年可以嗎?
一定期限之後槍斃掉
有甚麼問題?
為了研究讓犯人受到判決書之中沒有的刑罰
這樣符合人權?
講到人權
這些死刑犯活該就成為你們的白老鼠實驗對象難道就符合?
我看也有倫理上的疑慮吧
且研究就只能透過訪談作嗎?
死了解剖難道沒可能找出新的方向嗎?
也從沒有看過廢死的朋友有提出這樣的需求
主張槍斃後的死刑犯屍體
應該要提供給國家作為研究體
別說這樣違反當事人或家屬意願
請問廢死的人有主張過?
有實際問過當事人或家屬嗎?
難說沒人真的願意哩
都有死刑犯願意簽署器官捐贈了
廢死的朋友高呼:殺掉病人意義何在?
廢死的朋友到底是要作研究
還是要幫這些死刑確定者延長壽命?
我看不懂
若只是單純字面上的意思
我會回答:因為這些病人嚴重的妨礙多數人的安全,應該要永遠隔絕於社會
隔絕的方式有二,一死刑,二無假釋無期徒刑關到死
但我國刑罰沒有二
所以我們只能選擇一
否則現在廢死的做法
無法保證病人治癒
我們就好像放任一個具有高致死率高傳染性的帶原體在社會上到處跑
然後期待病毒佛心來的
不會去傷害任何一個人
請問這樣有邏輯嗎?
不是永久隔離,就是撲滅
不就這兩個方法嗎?
病沒確定好就放出來是哪招?
然而
哪個精神科醫生敢具名保證
在他的治療之下
這些病患的病已經完全好了,且無再發之可能(沒有下一個受害者,包含他自己)?
沒辦法
那問"殺掉病人意義何在"
這樣的一句好似站在道德置高點上的質問
他媽的有甚麼意義?
另外
有些廢死朋友覺得無假釋無期徒刑(AKA關到死)
比死刑更沒人權
讓受刑者完全失去未來的希望
是一種非常殘忍的刑罰
我同意
所以我們可否採取比較不殘忍
施行前還會打麻醉的死刑
以維護人權呢?
請廢死派的回應一下
感謝
作者: syearth (sysearth)   2019-04-08 09:53:00
說實話 根本研究不出來什麼東西
作者: AntiCompete (PapaOfAntiComeprtitive)   2019-04-08 09:54:00
用自己渺小的眼界去揣摩科學,可悲
作者: tommy421 (tommy421)   2019-04-08 09:55:00
叫什麼都沒用 廢死就是這樣賺律師費啊
作者: tkucuh (tku's cuh)   2019-04-08 09:57:00
槍斃前打麻藥只要法務部同意就好。
作者: yyff   2019-04-08 09:57:00
這篇說得不錯,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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