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奕含與陳星在2009年交往又分手後
林於09年尾到10年初寫了一篇小說「初戀」
內容主要是寫女主角與已婚國文老師合意交往
後來被父母強迫分手
那個時候,林仍是對陳念念不忘
林的閨蜜作證時說,林完全沒有提過遭受性侵害
檢方調查「初戀」的情節與現實大致吻合
也確認「初戀」就是「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原始架構
那到底是什麼原因,使「初戀」在7年後變成「房思琪的初戀樂園」?
原來是幾年後,林意外發現,陳星似乎又有女朋友
她驚覺自己不是陳星的唯一
檢方認為,此事件讓林對陳由愛生恨
林把「初戀」加入了許多原本沒有的性侵、誘姦、性虐待的情節
還把女主角增加了好幾位
並把整個補習班渲染成不得了的淫窟
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就是林對陳由愛生恨的產物
林的狀況簡而言之就是「越想越不對勁」
只是她想的比別人久,整整想了7年
林說「花了七年才知道是姦」
我覺得一般人花七秒就該知道這種不倫戀當然是姦
注:教育部字典對姦的定義:男女不正當的性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