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naipin2003 (紅蘋果)》之銘言:
: 歐美的法律規定打小孩屬犯罪行為,還可能被取消監護權,所以歐美的家長就會想其他方
: 法教育兒童,行之有年自然形成一些方法,久而久之,就變成歐美人比較講理的風氣。
: 反觀台灣的政治蟑螂(立法委員)連個酒駕都不願意重罰,不願意對社會負責。大家就不
: 用期待這些政治蟑螂願意將台灣改變的更好。
: 在台灣沒有政治家也沒有政客,台灣只有政治蟑螂,隻隻欠打。
: 擺脫藍綠、票投第三黨、台灣會更好。
不打小孩就比較好?
幼稚園畫個圈圈 叫你去站好 讓你從小享受被團體孤立排斥的感覺
小學中學開始團體霸凌 一堆中小學生被逼到自殺
無法適應這套的 就讓他自動社會淘汰 校長請你轉校
這樣的教育搞出一堆社會孤僻邊緣人 而且心性扭曲
不是把自己幹掉就是大宗社會案件?
我覺得教改人士最好笑的就是
人家歐美在學你課後補習班 台灣教改人士在說歐美都沒有補習班
教改人士說歐美建構式教學好棒棒 美國家長叫小朋友乖乖被99乘法
出國之後就知道 教改人士根本來亂的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