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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定廢除資動部民國74年的函釋ㄜ
兩年前的事情現在才能根除解決阿
未來值班也要薪水ㄜ 民國74年至今 應該也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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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淑芬
17 分鐘 ·
【勞動部同意廢止35年前函釋!值日(夜)津貼要算工時給加班費。】
兩年前,有位先生打電話來辦公室,
陳述雇主不聘用保全,改找員工輪值夜班,
而且一個晚上僅給500-600元津貼,遠低於基本工資,
打電話到勞工局陳情,勞工局說雇主沒有違法。
他很失望,希望立法委員可以要求勞動部檢討相關規定。
我們耙梳資料發現這紙函釋是在1985年發佈,
那個年代沒有基本工資規定,
勞動基準法又剛上路,
為了降低雇主衝擊,縱使沒有法源依據,
當時的內政部還是頒佈函釋,
允許值日夜的時數不計入工作時間,不算加班。
勞雇雙方約定值日夜津貼無法以加班費計算,
甚至可以低於基本工資。
淑芬質詢並預算提案要求勞動部檢討,
勞動部召開兩次專家學者會議,
考量事業單位需要調適,
以落日條款明訂廢止時程,
公告2022年要廢止這過時的函釋。
淑芬想跟這位先生說,
感謝您的一通電話,
讓台灣勞動條件有改變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