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有回應,網址如下:
https://www.coa.gov.tw/theme_data.php?theme=news&sub_theme=agri&id=7693
全文:
報載立委林德福今(4)日上午在立法院財委會質詢指出,「台農發公司為了把香蕉
銷往中東,以高於香蕉售價每公斤40元,支付每公斤70元運費,造成嚴重虧損」,經農委
會國際處洽詢台農發公司了解結果,107年該公司外銷香蕉到中東,海運平均每公斤運費
為新臺幣8.2元,售價約每公斤新臺幣40元,並沒有該委員所稱的情形。
農委會指出,該會於107年透過台灣蔬果輸出業同業公會辦理香蕉、紅龍果、番石榴
、柚子、椪柑、柿子加工品及柑橘等多項果品出口拓銷計畫,補助我出口業者推廣臺灣水
果國際市場,符合資格的業者均可獲得補助,相關計畫並未獨厚台農發公司。貿易業者只
要在計畫期間檢具出口實績證明,即可向台灣蔬果輸出業同業公會申請核發補助,用來舉
辦試吃與廣宣等拓銷活動,而各項水果拓銷補助標準並不相同(例如香蕉出口拓銷補助費
用不分地區均為每公斤新臺幣6元),107年度補助全體合乎補助業者金額共計新臺幣4846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