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為何甲甲關係要立法?

作者: foreverthink (曹雞拜振恰倪嵐)   2019-03-05 14:31:42
應該是要從同居伴侶法之類下手吧
無論有沒有婚姻關係的存在
先用法律規範一個家庭的功能與義務
然而這法律接受所有性別
不論同性 異性 第三性
讓社會習慣所有性別所組成的家庭
再把同性納入婚姻的法條
這才是接納同性伴侶的方法吧
看不懂立專法幹嘛
也看不懂支持同性婚姻這樣盲目的躁進
作者: k44754 (9527)   2019-03-05 14:34:00
作者: bignoob (有我嫩嗎)   2019-03-05 14:34:00
那就五月直接用民法結婚摟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9-03-05 14:37:00
1個類比: 老師上課進度 為何要以 學的最慢的人當基準?
作者: ronnyvvang (榮尼主)   2019-03-05 14:37:00
入民法不行 立專法也不行 是要怎樣?
作者: k44754 (9527)   2019-03-05 14:38:00
嘻嘻,樓又在鬼扯囉~~最慢的當進度?? 補習班是有教師證喔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9-03-05 14:39:00
社會上很多人都能接受,又有同婚釋憲748下,為何要犧牲某些人切身的權益。 只為了讓某些人 "接受" 感覺好些?
作者: torahiko (虎彥)   2019-03-05 14:41:00
給了整整2年 擋東擋西 現在才嫌急就章不太ok喔
作者: s130350   2019-03-05 14:46:00
以前就有多人家屬的提議...但邪教說那是多P成家
作者: wayne62 (要的只是不喜歡的權利)   2019-03-05 14:48:00
原po覺得"盲目的躁進" 祁家威爭取同婚已31年結婚 是不相干的外人感受重要,還是當事人的權益重要?可能就旁觀事不關己,才會看成 為爭一口氣,像 畢安生老師的故事,還有這 #1LKPQpDq (lesbian)女同伴侶過世,還沒來得及傷心,就被伴侶妹妹告偷竊還有這 http://tny.im/hIH 3百位已有子女的同志家庭爭的都是實質的權益,而不只是 變為爭一口氣了原po舉了歐美國家,我也來舉"法國花了217年抗爭才得以將男女平等參政權列入法國憲法"台灣不花個217年 爭取男女平權 就叫躁進 嗎?
作者: torahiko (虎彥)   2019-03-05 15:15:00
郝家威早在1986年就開始爭取 至今也有33年了相信更早檯面下一定有更多被埋沒的聲音而且現在社會進步快速 已經有很多國家立法可供參考 我是不覺得什麼東西都要花個一世紀以上醞釀才叫做依照步調不躁進
作者: imcockroach (飽嗝額額額)   2019-03-05 15:57:00
萬惡的根源終歸是歧視與階級,這不是靠立法就能解決的問題,但也不能說無法改善或解決就不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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