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1902210099.aspx
林昶佐提同婚專法 人工生殖可視為婚生子女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1日電)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同性婚姻專法草案。時代力量立委林昶
佐也提出同性婚姻平等保障法草案,除明定相同性別兩人可依民法規定結婚外,實施人工生
殖之子女視為婚生子女。
行政院會上午通過同性婚姻專法草案,法案名稱為「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是
首部以釋憲案為名的法案,以避免挺同與反同爭議。
林昶佐提出的同性婚姻平等保障法草案目前正在連署階段。據黨內人士透露,若下週一(25
日)前沒有達到連署人數,將改以時代力量黨團名義提出,增列到下週二程序委員會議程。
草案明定,除了讓相同性別的兩人可依民法規定訂婚與結婚,其婚姻締結後之效力與民法婚
姻相同外,也強化保障同性配偶及其子女權利;草案明定,不得因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
特質而予以差別對待,違者負有損害賠償之責。
草案中規定,婚姻關係存續中,配偶之一得準用人工生殖法,經另一方同意後,與他人捐贈
之精子,進行人工生殖,其受胎所生子女視為婚生子女。
收養部分,草案明定,法院為未成年人被收養之認可,及收出養媒合服務者為收出養評估報
告時,不得以收養者之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性別特質等為理由,而為歧視之對待。
另外,草案中也要求行政院每2年應調查同性配偶及其子女之生活狀況、行政院每3年應提出
民法納入同性婚姻之可行性評估。
備註
行政院的專法草案不讓某族群共同收養小男童及適用人工生殖法當孕嬰甲甲!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50678258.A.160.html
某族群現在又想得寸進尺正常發揮做反社會的事了
釋字748行政法院也認證只及於兩人關係,不及於其他第三人,某族群還想偷渡共同收養及適
用人工生殖代理孕母
小孩真可憐一生下來就缺少血緣父母的一方,可能還會被迫叫另一位沒有血緣的甲甲媽媽QQ
衛福部的說明
https://www.hpa.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500&pid=434
{Q未婚者可以要求做人工生殖嗎?
A:基於維護生命之倫理及尊嚴,人工生殖技術應以治療不孕為目的,而非作為創造生命之方
法,因此我國人工生殖的施行限於不孕夫妻。所以未婚者、單親、同志等都無法要求做人工
生殖。
Q如果有人在網路上賣精子或是卵子,有沒有違法?
A:生殖細胞與物不能等同看待,意圖營利,從事生殖細胞、胚胎之買賣或居間介紹者等行為
,不僅影響當事人權益,對於人性尊嚴亦有所傷害,具有相當之反社會性,因此本法規定:
意圖營利,從事生殖細胞、胚胎之買賣或居間介紹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
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金。}
某族群可以別做反社會的事放過小男童嗎?畢竟孩子是無辜的!
每個小孩都應該有父有母而不是兩個甲甲
兒童在有爸爸和媽媽的家庭中受照顧是其基本人權,這是103年成為國內法的兒童權利公約
第7條和第18條給予兒童的權利。
[爆卦] 古有孟母三遷今有甲甲三次讓代理孕母流產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548313148.A.C1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