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同學根本不是公眾人物
那些侵犯她隱私的 自己小心被告吧
還有人說 她接受過媒體採訪就算是名人
是公眾人物 所以可以挖她隱私 根本是胡說八道
公眾人物 是有學術定義 是個法律名詞
不是你們今天自己在那邊我覺得她是公眾人物就是的好嘛!!
公眾人物的定義 維基就有
公眾人物(英語:Public Figure,日語:公人)是指具有一定社會地位、並在社會具有
影響力與曝光度的人士,通常包括政治人物、名人、企業家、藝人等。該詞也是美國的法
律術語,當涉及誹謗或侵犯隱私時會應用。一名公眾人物不能因錯誤而有損害性的陳述而
提訴訟,除非發表該陳述的人士證實違反真實惡意原則[1]。在涉及公眾人物的誹謗案上
,舉證責任的重要性一般會較高。
以前我們考新聞學隱私權這一篇時 定義的更嚴格
只有 政治人物 演藝人員 主播 運動員 對社會有重大影響力者 才算是公眾人物
馮同學是有甚麼社會重大影響力?
上過新聞就算公眾人物??
那新聞一堆路邊街訪的路人 他們也都算公眾人物?
他們每個人的交友狀況 感情史 祖宗十八代都要活該被挖出來檢視了?
別鬧了 你們只是為了要霸凌馮同學
硬要說她上過媒體 是名人就算公眾人物
好合理化你們的霸凌行為跟脫罪而已~
馮同學跟學長如果要告 挖隱私的這些人 絕對是告得成的~~
※ 引述《hiyato994 (タケル)》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新聞網
: 2.完整新聞標題:
: 雄女榜首情史成媒體焦點,台大學生會:當事人要求撤個資
: 3.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i.imgur.com/F9cvR65.jpg
: 去年,高雄女中一名高三生(馮琪淯)指考上台大醫科,成為雄女榜首,卻在情人節(14日)
: 被網友爆料情變同系石姓學長,成為媒體焦點。台大學生會今天表示,相關新聞已侵犯非公
: 眾人物的私領域生活,會長吳奕柔也轉達當事人意見,要求各家媒體立即撤除新聞中的當事
: 人姓名、照片,「否則不排除提出告訴。」
:
: 吳奕柔表示,台大作為一所媒體爭先追逐新聞的大學,只因社會大眾愛看,儘管是任何學校
: 都可能發生的校園失火、自殺、情殺事件,就獨台大的報導篇幅較多,「無形增加台大學生
: 非必要和形同原罪的社會壓力」;且這一次,新聞題材擴及台大學生「感情生活」,她在臉
: 書表示,「講一句難聽的話:干大家何(屁)事?」
: 吳奕柔也表示,媒體記者為了追求點閱,連一個普通學生的感情生活都不放過,她質疑「記
: 者基本的職業倫理何在?編輯群審視新聞內容品質的專業何在?」她也向大眾喊話,當閱聽
: 人選擇點閱一則標題聳動、圖片似有爆點的新聞,也是變相鼓勵媒體製作這類型新聞,「我
: 們也是一個個將無辜的人推向火坑的共同加害者」。
: 吳奕柔說,該學生的日常生活,因為媒體追逐,已造成諸多不便與困擾。她也代為轉達當事
: 人要求:「由於相關新聞為非公眾人物之同學之個人私事,不具備公益性,煩請各家媒體於
: 今日撤除相關新聞,包含電子新聞及各平台發布(包含臉書),否則不排除提出告訴。」
: 吳奕柔表示,別讓一位人,只因「自己考上『台大醫學系』就如此被檢視。」這位學生,不
: 是第一個,「但每一次、每一次都希望是最後一個。」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https://reurl.cc/4QnzK
: 5.備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