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泳池SPA區溺水 3名救生員被起訴
2019-02-11 11:35聯合報 記者白錫鏗╱即時報導
75歲楊姓男子兩年前至沙鹿區某游泳池游泳後,在游泳池SPA池區按摩池內發生心肌梗塞溺
水,而3名救生員在換班、進行水質控管、投藥,未及時發現楊男溺水,致楊男溺斃,事後
雙方和解金額談不攏,台中地檢署今天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游泳池副理兼救生員的鄭男、
以及黃女、潘男救生員等3人。
檢察官勘驗現場監視器畫面,查出被害人楊男於案發當日下午2時17分,楊的頭部沉入水中
沒有動作,直至同日下午2時29分才被救起,意即被害人遲至12分鐘後才被救起。
檢察官相驗查出楊男的死因為「生前因在按摩池內發生心肌梗塞、腦梗塞及失能,導致溺水
缺氧性腦病變併發肺炎,最後因中樞神經休克併多重器官衰竭死亡」,死因為意外死亡。
鄭男坦承他是游池池的副理兼救生員,事發當時正逢下午2時換班時間,他與黃、潘均在救
生哨換班、及進行水質控管、投藥,並無救生員在游池泳畔值勤,因有泳客反映泳池內有人
溺水,才趕過去發現楊男面部朝下浮在水面上。
起訴書指出,鄭男(39歲)是台中市沙鹿區某游泳池副理兼救生員,負責游泳池救生員的值
班、調度等工作,而黃女(25歲)、潘男(23歲)是救生員。
106年9月27日下午2時,75歲的楊男至某游泳池游泳,同日下午2時17分,楊男在游泳池SPA
區溺水,鄭男、黃女、潘男等3人,因均在游泳池旁值勤,而未及時發現楊男溺水,直至同
日下午2時29分,才有游客發現楊頭部沉入水中察覺有異,才向救生員反應。
鄭男等人將楊男救援上岸,並通知消防人員將楊送往醫院急救,楊於9月30日因溺水、缺氧
性腦病變併發肺炎,導致中樞神經休克併多器官衰竭而死亡,經楊男的兒子提起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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