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soweina1 (XXX)》之銘言:
: 根據工會幹部的罷工懶人包
: 我們的工作時間不是只有公司說的飛行時間;我們必須在起飛一個半小時前到公司
: 報到,也就是我們大約還要再提早一個小時起床準備出門。然而,目前由於公司車位不
足
: 、公司車位不足、公司車位不足所以新進同仁沒有發到停車證的、需要使用大眾運輸工
具
: 的人還必須再早一點! 個人遇過最早到的同事是起飛前兩個半小時! 足足比規定早一個
小
: 時,因為沒得開車怕遲到…
: 基本上只要航程在三個小時以內公司的做法就是兩個人打來回 (總工時 1.5+3+1(中停
點
: 地停時間)+3+0.5= 9、不含個人前後準備時間與延誤 )。單一航段甚至會用兩個人熬到
七
: 個半小時! (總工時 1.5+7.5 +0.5= 9.5、不含個人前後準備時間與延誤 )
: 所以,工會的訴求是工時超過8小時加一人改三人派遣、超過12小時必須有四人派遣。
: https://www.ptt.cc/bbs/Aviation/M.1549597497.A.5B6.html
: 所以換算下來只要飛行時間:
: 超過2.5小時就要用三人派遣
: 超過4.5小時就要用四人派遣
: 是這個意思嗎?
我上次也遇到一樣的狀況
我平時10點上班
那天0930起床
梳洗整裝後1000出門
上班時間開始計算工時
我預計1030進入公司
可是到了公司現場沒有停車位
搞到我1047才進入公司
老闆頂著一張很憤怒的臉跟我說
你已經第五次這樣子了
下次再這樣你就自行離職
這也是他第三次對我說這句話了
我十分覺得不公平
1000開始上班
通勤時間跟塞車及找車位的時間成本應當由公司承擔
怎麼可以轉嫁到員工身上呢?
如果10點上班的意思是10點到
那我得提早一個小時起床
為上班做準備
這一小時的不計薪水成本該由誰負責呢?
我覺得十分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