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augeon (上輩子的情人)
2019-02-06 19:47:31很多法律系或法官
每次做出恐龍判決被罵之後
就會笑大家法盲 笑說是因為於法無據
可見法官或這些念法律的
心理上也不是真的排斥判重一點
只是就因為於法無據
那為什麼不乾脆法官說了算就好
約定成俗習慣判5年就5年
遇到那種特殊情況爽判死刑就判下去
反正法官說的算
配合遴選制度
選出來的法官不至於太差亂判
最多再弄幾個特殊制度審查或上訴
避免出現暴走法官
這樣不就不會有一堆法匠笑人法盲了?
法官想怎麼判就怎麼判
作者:
E6300 (漂流木村拓哉)
2019-02-06 19:48:00濕透的陪審團
作者:
fireda (火達)
2019-02-06 19:48:00我覺得全部都由市長來判好了
作者:
rapnose (鼻馬龍)
2019-02-06 19:54:00這樣很可怕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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