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酒駕致死是不是應該唯一死刑才好?

作者: deepinheart (心深處)   2019-02-05 21:13:21
※ 引述《gostjoke (鬼笑話)》之銘言:
: 我個人是真的這樣覺得
: 酒駕致死 唯一死刑
: 酒駕致殘 無期徒刑
: 酒駕致傷 最輕本刑十年以上徒刑
: 酒駕 最輕本刑五年以上徒刑
酒駕致死 確實該從無期開始量刑
酒駕致殘/傷 則應該最高至無期徒刑(不得假釋),
並且在賠償部分必須要從寬認定賠償費用,
所有費用(醫療 生活 損失),通通用最高的價格計算...
並且 一等親內皆需連帶負責,以防止脫產。
酒駕 臨檢贓到,直接送進去半年到一年(不得易科罰金),
並且必須加重稅率,因為這些人造成員警 與 一般社會大眾的風險,
造成社會成本提高,理應負擔更重的稅金。
最後,還是要補一下...
那些不知道在靠邀民進黨不會處理酒駕的,
我想問一下,國民黨立院多數 67年(1949~2016),
這法案現在長這樣,你怪民進黨是?
對啦,
是該怪啦,
畢竟立院多數兩年沒修過該死...確實也很白爛。
不過,你罵民進黨的意思是...讓修67年修不過的修法比較快嗎?
民進黨該罵,拜託也找對點罵吧...你這樣跟三立自由中天旺旺有什麼不一樣?
作者: romeie06 (newwel0001)   2019-02-05 21:14:00
兩個都罵啊 媽的 完全執政 不做聲 不罵你罵誰?
作者: guhong (小瘦子)   2019-02-05 21:15:00
死刑 不能 解決 問題
作者: greensaru   2019-02-05 21:15:00
再犯率零
作者: y1896547 (巴斯)   2019-02-05 21:17:00
所以現在開始罵國民黨會比較好? 國民黨垃圾眾所皆知啊很悲哀地說 我下次依然會投給民進黨 除非選區內有第三黨不過我已經不會再期待民進黨了可是單一選區兩票制 不分區5%門檻就是藍綠共謀卡死第三
作者: a77774444 (我愛ˋ台灣)   2019-02-05 21:26:00
反正都是they的錯
作者: ast2 (doolittle)   2019-02-05 21:27:00
買車就對了 騎車被撞死 我只能說活該 誰叫你不愛惜生命
作者: jungle01   2019-02-05 21:28:00
對岸適合你
作者: johnchen902 (johnchen902)   2019-02-05 21:28:00
殺人是十年起步,酒駕致死沒比沒比殺人嚴重吧防止脫產用平常的方式就好,一等親連坐...只會讓要脫產的人把財產給其他人而已
作者: jungle01   2019-02-05 21:31:00
你的論點已經不是左派或右派 是將行政立法司法合一 且無視歷史教訓而發展的法學理論 只有如對岸般法西斯政權才適合你
作者: y1896547 (巴斯)   2019-02-05 21:32:00
差別就在有沒有殺人的知與欲
作者: johnchen902 (johnchen902)   2019-02-05 21:32:00
而且這會傷到沒錢賠的人的一等親
作者: jungle01   2019-02-05 21:34:00
1896547 你不用跟他解釋那麼多 這種文的思想與小學生無異 他聽不懂你說的只會硬凹
作者: johnchen902 (johnchen902)   2019-02-05 21:34:00
那「隨機殺人」有沒有比殺人嚴重?
作者: jungle01   2019-02-05 21:35:00
警察屬行政卻有司法權 更有檢察官決定是否易科權
作者: y1896547 (巴斯)   2019-02-05 21:35:00
那如果政府宣導質疑政府等於謀殺怎麼辦?
作者: jungle01   2019-02-05 21:36:00
防止脫產用刑罰 頗科
作者: johnchen902 (johnchen902)   2019-02-05 21:36:00
我頂多能接受酒駕致死=殺人,所以處死刑、無期徒刑或
作者: y1896547 (巴斯)   2019-02-05 21:36:00
jungle01謝啦!
作者: jungle01   2019-02-05 21:37:00
連假執行都不知道 科科文體像完全不懂法律的小學生 卻要裝懂
作者: johnchen902 (johnchen902)   2019-02-05 21:38:00
防止脫產的確有其必要,但是一等親連坐不是好方法
作者: jungle01   2019-02-05 21:39:00
不懂還發文 當ptt是你個版?不懂沒關係但不懂又要發在公開論壇根本欠砲不懂就安靜很難嗎?
作者: johnchen902 (johnchen902)   2019-02-05 21:41:00
一等親連坐,那我把財產給弟弟就好啦!
作者: jungle01   2019-02-05 21:42:00
至少比你厲害 不會說這種完全背離法學的話
作者: johnchen902 (johnchen902)   2019-02-05 21:42:00
jungle01 這種時候噓爆他就好我要繼續逛八卦版了,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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