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酒駕應直接銷毀其犯罪工具

作者: chamge7788 (經濟王7887)   2019-02-03 17:25:22
※ 引述《gerogexpg (Das Internetz)》之銘言:
: 酒駕看起來是沒辦法對人下手了,
: 鞭刑死刑都不可能,關起來又能易科罰金
: 也沒啥用,不如一旦查獲酒駕直接當場沒收車輛並且予以銷毀(壓成廢鐵),如果車是租來的
: 那租賃公司則可以對犯罪人提出民事求償,借來的也是一樣。
: 愛喝是天性其實很難改,但是車子沒收之後就沒辦法開車也就沒有酒駕了。
: 大家說好不好?
我有更好的方式 就是 把有含有酒的產品
列入一級毒品 這樣的話就無法買酒
買酒的人 可相當於擁有一級毒品的狀況
然後賣酒的人也是相當於售出一級毒品的狀況
這樣會更好?
作者: hsiung9 (熊九)   2018-02-03 17:25:00
作者: ilove640 (子夜)   2019-02-03 17:29:00
米酒呢
作者: insect0816 (Mr. Stupid)   2019-02-03 17:32:00
那只會讓酒變成海洛因一樣 什麼問題都沒解決 還會產生更多社會案件 死於搶錢買酒的人可能比酒駕還多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