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酒駕測0.14先勸導19分鐘再測0.15開罰 法

作者: worlddragon (風 )   2019-02-03 17:05:22
聯合新聞網
酒駕測0.14先勸導19分鐘再測0.15開罰 法院判撤銷罰單
陳姓男子酒後騎車從台北市萬華區返回新北市板橋區,先被萬華警員測得酒測值每公升
0.14毫克,勸導後讓他離開;隨後陳又被海山分局警員攔查,測得0.15毫克。由於陳5年
內二度酒駕,開罰9萬元、吊銷駕照,他不服提告。法院認為,儀器檢測已有誤差值疑慮
,應作有利於陳的認定,舉發單位未考量以不舉發為適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恐有裁
量濫用,判決撤銷罰單。
判決指出,陳姓男子2016年11月14日酒後騎車,酒測值達每公升0.53毫克,已裁罰確定,
去年8月9日晚間6時許,他又酒後騎車從台北市萬華區要返回新北市板橋區;陳在台北市
環河南路一段與貴陽街二段路口先被萬華警分局警員攔下,研判陳有喝酒,酒測後發現僅
達0.14毫克,尚未超標,勸導後讓陳離去。
19分鐘後,陳騎車下橋到了新北市板橋區,又被海山警分局攔下,警員同樣研判他有喝酒
,酒測發現達0.15毫克,依法開罰;因陳五年內二度酒駕,開罰9萬元罰鍰、吊銷駕照,
並應參加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開立裁決書,陳不服提告。
陳姓男子主張他在台北市先被警察用大台機器酒測,數值是0.14毫克,過了華江橋又被警
察用小台手提機器酒測,數值是0.15毫克;他認為二次酒測時間相隔不到5分鐘,酒測值
卻不符,希望法院撤銷裁罰。
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出庭指出,兩分局施測時間依據列印單記載,已相隔約20分鐘,並
非陳所說不到5分鐘,舉發單位並非蓄意針對陳而攔停,相關施測程序合法;員警使用合
法的酒測儀器測得酒測值為0.15毫克,與前次所測應相互獨立判斷正確性而不相影響。
陳既合法考領機車駕照,對相關規定應確實遵守,卻在2016年已有酒駕紀錄,去年8月再
次酒後駕車,所辯實無足取,請求駁回告訴。
法院指出,陳姓男子去年8月9日晚間6時55分被萬華警分局攔查實施酒測,隨後在19分鐘
後被海山警分局攔查實施酒測,酒測值分別為0.14、0.15毫克;依據酒測器技術規範指出
,酒測器可能會有正負0.02毫克的誤差值,雖然不是每次酒測均會發生誤差,但究竟有沒
有誤差,在科學上也無法精準認定。
法官認為,在這相隔19分鐘內,陳證稱沒有再另外喝酒,警方與交裁處也沒有提出證據證
明陳在從台北騎到新北的途中又有喝酒,在出現二個不同檢測數值下,客觀可認為儀器檢
測有誤差值疑慮,應作有利於陳的認定。
法官表示,陳卻有酒後騎車的事實,但陳被檢測出酒測值0.14毫克後,主觀上認為自己飲
酒量並未逾法定標準值,況且一般人均認為酒精反應會隨時間持續下降,不可能認知到酒
測值還會提高,陳繼續騎車難憑認具有故意或過失可言。
法官指出,再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12款「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
,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十二、駕駛
汽車或慢車經測試檢定,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超過規定之標準值未逾每公升○.○二毫克
。」
在酒測值有歧異的情況下,舉發單位應綜合考量,加上檢測儀器可能有誤差疑慮,應以不
舉發、改以勸導較為適當;認定舉發單位恐有裁量濫用情形,判決撤銷罰單。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3630494
作者: chun821543   2019-02-03 17:06:00
南部人就是這樣 當別人說的話都是鬼話
作者: haha98 (口合口合九十八)   2019-02-03 17:06:00
微醉不罰 微醉可駕
作者: now5439 (肥王)   2019-02-03 17:07:00
酒駕就是該死
作者: johnhmj (耗呆肥羊)   2019-02-03 17:07:00
還勸導喔?太好心了吧?
作者: abram (科科)   2019-02-03 17:08:00
該是包圍法院的時候了
作者: lturtsamuel (港都都教授)   2019-02-03 17:11:00
這個案例確實該這樣吧 不過又要一堆人噓恐龍法官 慘
作者: a29022792 (我貓廚我驕傲)   2019-02-03 17:12:00
阿就沒超標 不放人要幹嘛
作者: dontaskme (別問我)   2019-02-03 17:13:00
民粹開始!
作者: Overmind (Overmind)   2019-02-03 17:13:00
沒超標被勸導,所以可以繼續騎的意思?
作者: ChungLi5566 (中壢56哥)   2019-02-03 17:15:00
0.01就該罰了 為什麼0.15才能罰
作者: tentaikanso (恐龍法醬)   2019-02-03 17:15:00
還包圍法院咧,法官又不能解決儀器誤差
作者: DIVIS   2019-02-03 17:17:00
期間偷喝的可能性呢?
作者: benjamin1994   2019-02-03 17:20:00
樓上0.01就罰是哪招,哪天你就不要吃到有加料理酒
作者: molle   2019-02-03 17:21:00
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就規定0.15 而且在0.17以內還要看其他狀況
作者: benjamin1994   2019-02-03 17:21:00
的料理。
作者: hancao0816 (比利)   2019-02-03 17:21:00
所以海山分局手上那個測出來不算? 他也是執法單位不是嗎?
作者: D600dust (一世六百塵)   2019-02-03 17:23:00
看到常上新聞的海山分局就覺得他們應該有動儀器吧
作者: larrysu   2019-02-03 17:23:00
這總快到的 我看請他去派出所 待半天不要害人 拜託
作者: oohuhu (三八雞)   2019-02-03 17:25:00
說個笑話,酒駕零容忍
作者: beek (讓我們的心得著滿足~☆☆)   2019-02-03 17:26:00
法官認同酒駕
作者: em4 (通通去吃寶路啦><)   2019-02-03 17:26:00
這不科學啊
作者: teapot43   2019-02-03 17:33:00
運氣好
作者: L9C4iO (JoeYC)   2019-02-03 17:35:00
其實警察都只會攔騎車酒駕的
作者: cosy (笑看人生)   2019-02-03 17:49:00
為什麼覺得是0.14是誤差值 0.15才是正確? 隨時間下降不是?
作者: km385566 (鳥松吳建豪)   2019-02-03 17:56:00
啊0.14就不能罰啊,除非肇事
作者: daniel0203   2019-02-03 17:58:00
就儀器問題啊
作者: aizuwakamazu (總有一天)   2019-02-03 17:59:00
反正警察都不管,裁決機關也不管,只要開單,不服,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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