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什麼酒駕,我喝酒開車只要像上次影片狂刁警察,你敢攔我酒測我就是違憲違反人權,觸
犯刑法強制罪,警察就必須讓我過啦!就算攔了又怎樣,網路新聞有千百種躲酒駕方法。
管你修過法,判多重,癱瘓警察這邊的執法面就好了呀,罰越重人民被抓反彈越大,程序面
就越繁瑣,每次為了移公危卷都要做到15張以上的書面資料,至少花執法者4個小時時間,
還要怕嫌犯逃掉吃縱放人犯罪,搞到警察越來越不想抓,地檢法院那邊為了保障人權瘋狂在
程序面上刁執法者。
攔了又侵害人權被鄉民公幹,整個社會會變成這樣自由,不是你我造成的嗎?不是為了大家
都想自由方便不想犧牲私益達成公益(連個身分證查證都超不爽,卻沒想到檢查身分證是為
了調查犯罪者)立法重罰有什麼用,上有政策下有對策,警察執法嚴正人民不挺,立委每次
都為選票干涉執法操控行政預算,把警察拿來當移動atm,你立什麼重罰?徒增形式而已,我
立法輕執法就是導致行政成為失落的連結,法律跟本碰到人權份子馬上縮回去了。
順便跟你們鄉民說,立法司法預算多到每次開會都擺得像宴席,行政機關有的連訂書辦公用
具都沒有,之前太陽花教訓警政單位搞到警察有些單位連水電費都繳不出來,士氣大受影響
,如果我是警察我跟本才不想傷和氣去抓人得罪地方士紳和議員,反正警察現在人人討打,
做什麼都侵權,多做就準備法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