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酒駕害命 法務部:朝視同「故意殺人」方

作者: Yanrei (大小姐萬歲!)   2019-02-03 01:56:25
※ 引述《HuangJC (吹笛牧童)》之銘言:
: 判什麼都沒用吧..
: 別忘了這次是無照駕駛
: 你要關幾年?關完還不得放?
: 放了他又開,吊照他也能開
: (除非有法子看出他被吊照): 還是說,酒駕就把車沒入
: 那車就沒啦
: 他就得再買一輛車
: 然後酒駕不許買車
: 不過他還有本事借車,總不能沒入被借的車
:
作者: imsphzzz (大法師)   2019-02-03 01:58:00
去買二手的繼續開啊,不然開別人的反正方法很多
作者: markban (馬克白)   2019-02-03 01:58:00
直接沒收車輛,拍賣價金提交犯罪被害人補償基金算了
作者: dreeee (Adieu chérie)   2019-02-03 01:58:00
那個...腳踏車也是酒駕喔 罰500....
作者: brettxxxx (阿杜)   2019-02-03 02:14:00
罰重,就需要警力攔檢,成本太高現在不負責人的人佔多數,是一種阻礙
作者: kenny888 (殺手)   2019-02-03 02:19:00
哥,不要天龍思維,二手的,有五萬,甚至以下的,真心不騙,你的方案可以說,跟現在的效果一樣酒駕不會一直被抓到,通常都是,出車禍或是衰小,又不會每天被抓
作者: Yanrei (大小姐萬歲!)   2019-02-03 02:25:00
我覺得比起繳錢就直接拿回車,跟你還要另外花時間去買一台相比,後面對酒駕的人來說麻煩很多吧XD
作者: pastor1982   2019-02-03 02:51:00
扣車是行政手段,要寫在道交條例,在刑法直接用沒收就好了
作者: je789520 (hihigogola)   2019-02-03 02:54:00
沒入啦
作者: pastor1982   2019-02-03 03:01:00
沒入是行政法用字,刑法38以降是沒收
作者: WWIII (東邪西毒)   2019-02-03 03:07:00
酒駕直接扣車法拍了啦
作者: luckymore (毛毛的)   2019-02-03 03:23:00
這種做法頂多在台北比較有用
作者: wulin888 (餅乾)   2019-02-03 03:27:00
故意殺人還是會關起來沒多久放出來,直接死刑啦
作者: smorning (理性與感性)   2019-02-03 06:57:00
但肇事車價位可能不好
作者: sober921 (鎖勃)   2019-02-03 07:30:00
反對死刑的都是酒駕幫兇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