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有人也看到台中酒駕撞死人新聞很氣的嗎(發錢)

作者: jackyT (Ubuntu5566)   2019-02-03 00:18:02
※ 引述《elynn889 (NcMar47)》之銘言:
: 原文43
: 每推10P,發到爆。
: 如果政府聽到我們的聲音,成功推動立法加重刑罰或者鞭刑。每推再加50P與100P
: 加重刑罰50P
: 鞭刑、死刑100P
: 各位好,我是第二十五次開放政府聯絡人會議附議人代表,這場會議就是討論「酒駕、

: 等採用鞭刑制度」
: 也有在本板提到過這場會議。
: #1Qum6wtm (Gossiping)
: 最近收到滿意度調查,我那時就有提出來幾個問題,可是都沒有人打電話問我為什麼選

: 意之類的。
: https://i.imgur.com/VQJqX86.png
: 當初辦開放政府的唐鳳政務委員、行政院的各部會、衛福部、警政署、法務部、交通部

: 員,你們到底有沒有把這次會議討論的內容帶回去給討論?還是只是說說而已。
: 交通部,當初我們問你們什麼時候要用酒精鎖,你們推給標檢局和研發,結果後來又改

: 會帶回去討論。大型車輛試辦酒精鎖的方案呢?而且我們這組的交通部官員還跟法務部

完全支持加重酒駕刑法,但是鞭刑死刑這類實在太遙遠,對於酒駕者沒什麼嚇阻力。
我認為應該參考日本進行連坐罰,在網站上公布酒駕者姓名、照片以及公司名字
並且連坐罰酒駕者的周邊的人,例如配偶、家人、公司上司老闆等。
不需要罰到太重,只需要連坐一起上三個小時的交通講習之類的。
為了不要麻煩到其他人,或是可能會丟掉工作、以後很難找工作等,可以給予一定的嚇阻
力,
而且被連坐的人也會多加提醒,朝這個方向我是覺得更有效啦
作者: molle   2019-02-03 00:19:00
日本最有用的應該是罰賣酒店家的部分
作者: Laszlo (拉茲洛)   2019-02-03 00:20:00
作者: emperor (歐派‧蘿莉‧狸貓‧翼)   2019-02-03 00:20:00
台灣會有刁民說關他屁事
作者: Yamen (行歌)   2019-02-03 00:20:00
作者: tyop4477 (廢廢宅聽歌)   2019-02-03 00:21:00
連坐法對這種人沒用啊 他家人都對他沒轍了 一起受罰他本人還不一定會被關 心酸啊
作者: tw60130 (小公主)   2019-02-03 00:22:00
作者: rollen (睿)   2019-02-03 00:22:00
日本文化是極度懼怕麻煩到別人,臺灣剛好相反
作者: akillerk (心から強くなろう~!)   2019-02-03 00:23:00
支持公布姓名 照片 公司名稱 老闆連坐
作者: EXPCDR (EXPCDR)   2019-02-03 00:23:00
我覺得是文化關係,台灣可能不太有效吊扣汽車應該好一點
作者: roex0608 (BorEXE)   2019-02-03 00:27:00
國軍化?
作者: EXPCDR (EXPCDR)   2019-02-03 00:27:00
但也許可以試辦看看
作者: breezy1812 (茉莉花)   2019-02-03 00:27:00
贊成樓上 吊銷行照以及車輛 如果是跟人藉的就自己賠
作者: kuominj   2019-02-03 00:28:00
應該要管制酒的買賣,及連坐刑責
作者: ABCcomputer (十萬伏特)   2019-02-03 00:28:00
如果出事當地立委能夠連坐受罰,效果更好
作者: akillerk (心から強くなろう~!)   2019-02-03 00:31:00
強制納入人臉辨識系統,凡販售酒類、租車等交易,經人臉辨識馬上秀出前科,禁止租受或提高價格!未來希望駕駛座
作者: awdxabc295 (中正汪東城)   2019-02-03 00:31:00
連坐罰會有更多社會案件,像是不滿父親酒駕持刀殺死生
作者: EXPCDR (EXPCDR)   2019-02-03 00:31:00
現在好像已經有吊扣汽車駕照,可是不知道有沒有沒入汽車
作者: love12548 (Ezio)   2019-02-03 00:55:00
撞死人唯一死刑。撞到10年以上 單純酒駕 5年以上 就能解決
作者: pio (皮歐)   2019-02-03 01:07:00
直接禁酒不就好了
作者: Sibelius26   2019-02-03 01:27:00
作者: rappiest   2019-02-03 01:31:00
連坐出售酒店最有用,畢竟他們可以阻止並找代駕
作者: sluttervagen   2019-02-03 01:43:00
怎麼不連車商一起罰?一堆天才立法都不准開車就不會酒駕
作者: pchome321 (wendy)   2019-02-03 01:47:00
酒駕10年起
作者: FIREEX   2019-02-03 01:47:00
我認真說啦 民情就是如此 舉個例子民防每月的聚餐看看喝了幾箱 主桌都是警察長官啦 有誰敢臨檢還是勸阻的嗎你扣車有錢人好幾台車 你罰錢他更沒差 當然該做還是要做以一般民眾來說不要酒駕已經慢慢是一種遵守觀念確實比以前少很多了 現在就是處罰還是不夠重酒駕應該關最少一年 足夠他丟工做了 多數人就會去預防致傷致死要負足夠代價不只是罰錢賠錢 7年以上到死刑才夠當然台灣的死刑...總之代價一定要足夠 看看現在多少累犯
作者: HsiangFly (巧合太多就是有緣)   2019-02-03 01:57:00
這樣立委都在上課很不方便
作者: FIREEX   2019-02-03 01:57:00
當然因為酒駕卻找到更好的工作 譬如總統府發言人那就是另一段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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