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問的是酒駕的嚴重性,我是不知道黨工是有多喪心病狂,
2018選後11月底就解釋完畢,對方家屬也表明和解完畢誰也不欠誰不想再提起,偏偏黨工卻要不倫不類的類比
噓 satan54y: 撞死人都可以當市長了 02/02 14:43
推 beastlcc12: 撞死人當市長怎不嘴02/02 14:44
推 andersontom: 其實有個很大的問題 韓國瑜駕駛撞死人是不是有酒駕? 02/02 14:57
→ andersontom: 最讓人看不慣的 就是國民黨爛可以 民進黨爛該死 02/02 14:58
→ andersontom: 我不太相信駕車撞死人 跟酒駕無關 多數都跟酒駕有關 02/02 14:59
→ andersontom: 更神奇的是選舉期間 完全不敢提 最後自己提出來洗白 02/02 15:01
→ generally: 殺人犯都能當市長了 02/02 16:13
推 BingLing: 韓國瑜表示 02/02 16:39
噓 sawaman: 開車撞死人的都在當市長了 02/02 16:50
噓 Orstor: 韓國瑜撞死人都要代表國民黨選總統了 02/02 16:50
推 waynehow: 撞死人都能當市長 酸了還會被說廠工 真他媽好笑 02/02 16:55
噓 gaddafi: 酒駕撞死人 都能空降選贏市長了 02/02 17:09
陳其邁都掌握情資了為什麼他不打?
重新複習個報導會很困難?
https://news.tvbs.com.tw/world/1038033
判決書指出,這起車禍是發生在2004年1月3日晚上10時50分,
韓國瑜開車載著妻子李佳芬行經雲林縣西螺鎮新社路與興隆西路口時,
與一名黃姓重機騎士發生擦撞。該路段速限50公里,但當時重機時速達到90公里,
車禍發生後重機倒地滑行,導致後座乘客白姓男子顱內出血,送醫治療8天後宣告不治。
案件經過調查審理後,經鑑定該路口閃紅燈「應先停止禮讓幹線道車先行」
韓國瑜行經時未注意先禮讓。儘管事後查出,黃姓重機騎士超速且沒駕照,
但韓國瑜行為自有過失,白姓後座乘客也確實因為這起車禍受傷死亡,
,最後雲林地方法院在2006年10月,依過失致死罪判韓國瑜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
刑2年。
選後過完兩個月當大家都失憶狂洗推文想要弄成真的
最後一個留言還講成是韓國瑜酒駕,
過年繼續造口業沒關係
行政院發言人對於自己行為懊悔大家也只能接受,
但黨工拿完全不對的事情類比真的無藥可救
※ 引述《bp4u4ap6 (在某處另一個你留下了。)》之銘言:
: 各位中午好
: 我們政府做很多事情
: 但是為何我們的行政院發言人
: 酒駕了
: 卻還可以當官
: 難道這就是台灣價值嗎
: 有沒有八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