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民眾嗆「過年到縣長家放鞭炮」苗縣夜間開

作者: wuyilinn ( )   2019-02-01 15: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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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整新聞標題:
民眾嗆「過年到縣長家放鞭炮」苗縣夜間開放鞭炮政策急轉彎
3.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政府因應農曆春節及民俗節慶活動需求,原訂今年開放近20天的夜間爆竹施放,引發強烈民意批評,縣府、消防局被投訴電話灌爆,甚有網友揚言「過年到縣長家放鞭炮!」經消防局緊急研議,決策急轉彎,順應民意,限縮僅開放2月3日、4日、12日及21日夜間燃放爆竹,且21日僅到午夜12點,並於今天公告。
消防局副局長匡夢麟表示,開放的4天,2月3日為小年夜,傳統習俗會拜天公;2月4日為除夕,傳統會守歲迎新;2月12日則尊重初九天公生。另,2月21日則配合苗栗火旁龍「化龍返天」科儀。
對於開放夜間施放爆竹議題,引發鄉親迴響;匡夢麟說,爾後消防局在於開放時間的擬定會更加審慎,以對鄉親生活最低影響為原則。他並提醒民眾,在非開放的夜間燃放爆竹,可罰3萬到15萬元。
縣府因應農曆春節及縣內火旁龍、攻炮城、炸邯鄲等民俗節慶活動需求,也都公告10來天的開放夜間爆竹施放,行之有年。
消防局於今年原訂開放2日到21日的深夜10點到翌日上午6點的夜間爆竹施放,訊息經本報披露,並轉載到臉書社團,引發網友熱議,不僅抱怨影響年節休息,也批評縣府決策有問題,甚有網友揚言「過年到縣長家放鞭炮!」
「苗栗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第6條明文,每日6點前、22點(晚間10點)後,不得施放飛行類、升空類、爆炸音類、摔炮類之一般爆竹煙火,但「年節或特殊節慶等經本府公告之日期,得不受前項限制」。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690067
5.備註:
苗栗小五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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