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丁守中今重新勘驗選舉人名冊 這2投開票

作者: revolt0611 (反叛)   2019-01-31 13:00:43
※ 引述《Whitening (whitening)》之銘言:
: 聯合
: 丁守中今重新勘驗選舉人名冊 這2投開票所發現60疏失
: 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丁守中提選舉無效訴訟,聲請重新勘驗選舉人名冊,經法官諭知准
: 許勘驗中山區872、萬華區1196投開票所的選舉人名冊,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勘驗2個投
: 開票所選舉人名冊,確認選舉人按指紋領票,卻缺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蓋證明章的個
: 數。丁的委任律師李承志表示,勘驗後發現2個投開票所選舉人名冊,約有60個按指紋領
: 票但缺少監理章的情形。
: 李承志說,今天主要是再次檢查選舉人名冊中,蓋指紋領票卻沒有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
: 員的確認和背書,由雙方會同檢查名冊,一頁一頁翻,看到違法狀況再拍照留存,待回去
: 整理好書狀,再向法院陳報,這些違法情形是否影響選舉結果,仍待法官決定。他說,因
: 為蓋指紋沒辦法確認是否為本人領票,故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確認就更為重要,但中
: 選會對此部分仍輕描淡寫,只是說不影響選舉結果、選舉人真正身份。
: 被問及針對此二投開票所重新勘驗的原因,他說,第一天驗票時丁陣營少4組律師,且當
: 時驗票法官較著重於票數的正確與否,違法情形不是當時的重點,但之後發現此二投開票
: 所違法情形較多,才會請求再次勘驗選舉人名冊。
: 李承志說,身為律師他不建議以蓋指紋方式領票,因為看不出領票者的身分,如何讓人相
: 信選舉的真實性?換個角度想,再過一年將總統大選,若再度出現綁公投案,造成選舉混
: 亂,是否會讓人有作票空間?
: 丁守中律師、中選會今天在法庭上重新勘驗選舉人名冊,為不公開審理法庭,下次開庭為
: 2月15日上午9點30分,將傳喚北投區104投開票所翁姓選務人員、葉姓主任管理員出庭作
: 證,而翁向丁的律師團指出,選舉當日下午4點後雖有警察押隊,仍有民眾4點後抵達插隊
: 投票。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3623449
: 5.備註:
: 時間停止在20181124的男人。
大家好 我是去年選舉去當選務的打工仔
報導中有幾個疑問點:
Q1.蓋手印要「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共同確認嗎?
A1.否,應為「管理員及監察員各1人」。
理論上會碰到票跟名冊的是管理員,在旁邊看的是監察員,管理員和監察員有很多個。
工作手冊上期待的是旁邊的監察員也一起看,做個double check。
主任管理員和主任監察員主要負責場控,而且好像要有公務員資格,每個場只會各一個。
這邊不知道是記者寫錯還是律師真的講錯。
Q2.蓋手印沒辦法確認是否是本人領票?
A2.這感覺上更像是硬拗。
我這次的選務工作是發公投票,內容跟發選舉人票的應該一樣,先簡要說明流程如下:
第1階段-比對身分證跟本人是否為同一人->
第2階段-從投票通知單找在名冊的哪一頁->
第3階段-蓋章/簽名/蓋手印->給票。
身分驗證在1階的時候就已經做了,到底怎麼得出蓋手印比較難驗證本人的結論?
蓋手印理論上會遇到三檔欸?門口查驗身分先擋你一次,領票再擋你一次,
你蓋手印理論上監察員再擋一次,如果這樣都能作票,整間全部抓起來好嗎?
況且指紋每個人都不一樣,跟本人要指紋再跟名冊一起送指紋鑑定,更能驗證身分吧?
印章反而能動手腳的空間更多。
最後,
律師也是收錢辦事,遇到丁丁鍥而不捨真是辛苦了。
資料來源:
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民投票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P.17 18
(https://2018.cec.gov.tw/ElectionBoard_List.html?Item=Rule_Rule1)
作者: yannicklatte (Brandy)   2019-01-31 13:02:00
台灣人民欠丁丁一個市長
作者: ryu38 (lynx3)   2019-01-31 13:03:00
活在1124的丁丁
作者: kaye1228 (KaYe)   2019-01-31 13:05:00
到底多想當市長
作者: conpo (獅子たちの旗)   2019-01-31 13:06:00
只能說郝包子的時間系替身攻擊真的太強,把他一直鎖在1124
作者: miacp ( )   2019-01-31 13:07:00
律師有拿錢是在辛苦什麼?
作者: turbomons (Τ/taʊ/)   2019-01-31 13:11:00
作者: yyan1218 (今天下雨了嗎)   2019-01-31 13:22:00
推 辛苦了 丁丁這種咖小 還是酸總統 比較實在些
作者: valentian (無聊)   2019-01-31 13:31:00
把60人叫來核對手印不就好了。
作者: tsairay (火の紅寶石)   2019-01-31 13:41:00
就硬凹啊,蓋手印這個已經執行不知多久了
作者: GABA (asdf)   2019-01-31 14:29:00
把按指紋送檢調 找出當事人 在比對當事人通聯紀錄 道路監視器 看當事人有沒出現在投票所 只要找到一個 不是選舉人但是按指紋領票 就是選舉舞弊 丁丁可以開心宣布自己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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