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拒受檢稱「懂法」 警署聲明「執法有穿制

作者: jac19860114 (天才跟白痴只有一線之隔)   2019-01-30 14:30:26
警政署強調,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警察行使職權時,應著制服或出示證件表
明身分…」當警員執勤時已著制服,則無須再出示證件
我想影片裡那個人應該是就下面這條來要求出示證件
警察實施臨檢作業規定
五、實施臨檢之程序:
(一)告知義務:臨檢進行前,應對在場者告以實施之事由。
(二)身分表明:出示證件表明執行人員之身分。
(三)現場臨檢:臨檢應於現場實施。
一般人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給他看一下就過了
不過如果遇到像任達華衝鋒車那樣的情節
假警察真搶匪那種怎麼辦?
所以說到底要不要出示證件阿~~
作者: dogkorea5566 (偽-韓狗56)   2019-01-30 14:31:00
應該要出示 誰知道他是不是cosplay 現在瘋子那麼多
作者: Acone (無力挽回的努力)   2019-01-30 14:32:00
證件也被懷疑是假的話,那怎麼辦
作者: aa1052026 (專罵藍綠垃圾黨)   2019-01-30 14:33:00
那下次可以找穿警服的酒店妹裝警察去臨檢了
作者: Acone (無力挽回的努力)   2019-01-30 14:34:00
穿假制服也是危法
作者: dontaskme (別問我)   2019-01-30 14:35:00
那是內部規定..沒有說不出示就可以拒絕受檢
作者: nikewang (耐騎王)   2019-01-30 14:35:00
證件是假的 我懷疑槍也是假的 有種開槍啊
作者: Kosmosinsel (Kosmosinsel)   2019-01-30 14:36:00
不開口要是賺到主人開口要公僕就是給看啊到底在
作者: dontaskme (別問我)   2019-01-30 14:36:00
先搞清楚什麼是法律 法規命令 行政規則 法律效果...
作者: Kosmosinsel (Kosmosinsel)   2019-01-30 14:37:00
尊貴什麼警察證黃金做的還是鑲鑽不讓看一下沒關係啊那主人車子也可以不讓查不然咧
作者: sjfrnbu ( 神的領域 )   2019-01-30 14:42:00
繼續鬧 鬧大一點 警署就會乖乖詳訂規定了
作者: ilovesnow (愛雪)   2019-01-30 14:51:00
法律就是規定“或”,警政署的規定是三小頂多員警吃處分,拒檢應依妨礙公務辦理
作者: hosen (didi)   2019-01-30 14:54:00
無限上網,證件也可能是假的,憑什麼臨檢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9-01-30 14:55:00
樓上好像有人發明新的妨礙公務構成要件囉?該不會是大法官親自發文呀?還有去年有愛嗆妨礙公務的被吉了:http://youtu.be/fK5ZJJJF8tI 所以你ilovesnow要不要去地檢署抗爭,為這位被吉的新店戰神警員主持正義呀!
作者: Kosmosinsel (Kosmosinsel)   2019-01-30 14:59:00
我妨礙公務最多罰三千你強制罪至少三十年 果頁妨礙公務好嚇人喔~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9-01-30 15:01:00
虧你ilovesnow還是警察,照理說你ilovesnow的法律常識應該比像我這種鯛民還要了解,請問當你ilovesnow在這個公共論壇張貼有問題的法律見解時,有想過當初任警時的責任與使命嗎?還是先想到權力與業績呢?
作者: NOKIA3210 (諾基亞3210)   2019-01-30 15:06:00
你拿這個已經廢止的命令出來幹嘛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9-01-30 15:08:00
拜託,你ilovesnow推文前有沒有好好了解妨礙公務相關條文:https://goo.gl/vwKxDz (要吉我歡迎印這篇去吉)
作者: downgoon   2019-01-30 15:12:00
連續狂噓耶!怎麼激動成這樣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9-01-30 15:13:00
如果真的不懂,你ilovesnow是不是應該學你在警專板的許多後輩勤於詢問呢?激動?我還鴨凍呢!拒檢靠妨礙公務就無敵的話,不但新店戰神不會被起訴,這位也不會賠掉快一個月的薪水了:https://goo.gl/HJGByc 而且這些新聞在警專板不但被貼過還被熱烈討論過耶,有些人是賭自己的運氣很好嗎?
作者: S522 (╮(╯_╰)╭)   2019-01-30 15:34:00
「警察臨檢實施作業規定」在民國94就已經廢止要不要乾脆引用「大清例律」????
作者: aarzbrv (我愛鑽石光! 芒! 長!~~)   2019-01-30 15:36:00
有些尚書大人只會趁風向對了看到隊友才來割稻尾呢,實際上只有騙不懂的人與按月領救濟金的能力的樣子。
作者: S522 (╮(╯_╰)╭)   2019-01-30 15:37:00
並不是穿警察制服就違法,要必須制服繡有機關及臂章號碼才算,否則八點檔臨演早就不知道被抓幾個。本案如照規定可用社維法處理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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