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遇臨檢反逼警「出示證件」遭轟 他今反擊

作者: welcome ( )   2019-01-29 13:20:29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80423/37994197/
施明德妻 製告示牌拒酒測攔檢
主張「無差別攔查」違憲 一度勝訴
【丁牧群╱台北報導】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的妻子陳嘉君,因認警察大規模臨檢違憲,多
年來都將自製的「本車拒絕違憲臨檢」告示牌放車上,前年她開車遇警攔檢,用同理由拒
絕酒測離開,事後遭裁罰九萬元,她打官司抗罰,一審以警方「無差別攔檢」違法,判陳
女勝訴,但二審認為,須釐清警方是否無差別攔查,將全案發回更審。
警:並非全面攔停
陳女是二○一六年二月行經北市信義快速道路口遇到酒測攔查,她自認沒喝酒且未危險駕
駛,因此不甩臨檢,事後北市交通事件裁決卻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不依指示停
車接受稽查」對她開罰九萬元。
陳女主張,大法官釋字第五三五號解釋,已要求警察「不得不顧時間、地點及對象任意臨
檢、取締或隨機檢查、盤查」,她因此提訟抗罰。一審認定,警察無差別攔停所有車輛,
確實違反《警察職務行使法》,判陳女勝訴免罰。
但裁決所上訴指,警察設攔檢點並非全面攔停,若研判駕駛人沒喝酒,就會指揮迅速通過
,已屬最小侵害的臨檢方式,二審改以一審沒查明當時警方是否攔停所有車輛,將全案廢
棄發回更審。
「絕對挺取締酒駕」
陳嘉君表示,自己體質特殊對酒精過敏,連打針用酒精棉都會引發過敏,若喝酒嚴重時可
能致死,「所以我從不喝酒,政壇很多人都知道」,她還說,多年前她得知大法官關於臨
檢的相關解釋後,就用A4紙印「本車拒絕違憲臨檢」告示,放在車上並分送親朋好友。
她指出,每次遇臨檢都會出示告示,警察常一陣錯愕後放行,她從沒收到紅單,唯獨這次
被罰,「我絕對支持取締酒駕,但不該用白色恐怖方式,當時每部車都被迫停車受檢,就
像電影演的德國納粹臨檢」。
陳嘉君 50歲 小檔案
家庭:丈夫為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育2女
現職:施明德文化基金會董事長
學歷:法國巴黎第五大學文化社會學碩士
經歷:曾參與野百合學運、百萬人民反貪腐、同性婚姻平權等社會運動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 引述《UNT (UNT)》之銘言:
: 真正的法律高手打臉警察和鍵盤法律專家
: 事實證明路上遇到這樣的臨檢是不用配合的
: 警察如果像新聞說的強制攔停到路邊臨檢、要求讓他檢查車內都是違法行為,不必配合
: 遇臨檢反逼警「出示證件」遭轟 他今反擊:警方已承認疏失
: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681164
: 杜姓民眾日前開車行經固定臨檢點時,警察無法當下出示警員證表明身分,憤而拒絕受檢
: ,事後還在網路上呼籲大家「要勇敢的拒絕警察違法臨檢」,不料反遭網友撻伐「刁難警
: 察」,因為依據法律規定,警察其實只要身穿制服就可行使職權。對此,杜姓民眾今天(
: 23日)說,警方已打電話向他承認,「執法確實有瑕疵」。
: 杜姓民眾16日在臉書上PO文說,影片中的警察拿不出警員證,對他進行臨檢是違法的。從
: 畫面中可見,民眾被員警攔下後,連車窗都不願搖下,就隔著窗戶要警察出示警員證表明
: 身分,否則他就要離開。然而過程中不論警察怎麼解釋,民眾行經「固定臨檢點」,警察
: 有權可對民眾進行身分查證及資料蒐集,而且現場所有的警察都有穿制服,即使警察忘記
: 攜帶警員證,也可以行使其職權等,杜姓民眾就是不理,不僅當場對警察提出異議,更嗆
: 警察「不懂大法官535釋憲的話就再回去讀」。
: 許多網友看到影片後都感到氣憤,紛紛留言說,「國外警察老早就直接開打了」、「一知
: 半解就想要拒絕盤查」、「這不是標準台灣鯛這是什麼?」、「真佩服警察們的好脾氣」
: 。
: 對於網友大力抨擊,杜姓民眾今天更新事件進度說,台北市保警中隊主官管事後打電話向
: 他解釋,並承認執法有瑕疵,需要再教育、再改進及檢討,同時對造成大家熱烈的討論與
: 爭議也深感抱歉 。
作者: i9100 (i9100)   2019-01-29 14:14:00
最近幾篇回覆都拿一些早就知道的新聞和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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