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被銃康!他連收11張罰單 車在保養廠卻被

作者: openvpn (小賴皮之歌)   2019-01-25 17:33:08
1.媒體來源:
中時
2.完整新聞標題:
被銃康!他連收11張罰單 車在保養廠卻被檢舉違停
3.完整新聞內文:
34歲陳姓男子今年1月接獲11張紅線違停罰單,全由民眾檢舉,他發現罰單中有重複使用的照片、檢舉時間與照片不符,甚至於車輛在保養廠維修,也遭民眾惡意檢舉。對此,新北市交通大隊長李宏振表示,若檢舉人是惡意檢舉、捏造,會觸犯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文書罪。
陳姓男子表示,去年在新北市深坑老街經營娃娃機台,深夜補貨時會將自小客車停放在店門口,今年1月開始陸續接獲11張發單,檢舉事由為「在畫有紅線路段停車」,他仔細看完罰單後卻發現根本就是民眾惡意檢舉。
陳姓男子表示,從檢舉人提供的照片前景、背景研判,可以懷疑照片幾乎都是同一時段拍攝,但檢舉人卻分為不同時間點檢舉,有兩張罰單照片還是一模一樣,檢舉人自行填寫違規時間,根本無法取信於人,這樣的檢舉制度有檢討必要。
陳姓男子也提到,去年12月20日遭檢舉的罰單,時間點為下午4時許,但檢舉人所附上的照片卻是半夜所拍,再者,該時間點他的車輛正在新北市新店區中正區的保養廠維修,有刷卡單據可以佐證,根本不可能15分鐘內將車輛移置深坑。
交通大隊長李宏振表示,2018年全市有逾78萬件民眾檢舉違規,統一由交通大隊分給各轄區警分局審核製單告發,由於數量龐大難免會有疏失,同一個行為、車輛若沒有移動,若由民眾檢舉僅能開立一張罰單;在開立發單時,若是同一個違規地點、車牌,系統會跳出以前的罰單資料供警員比對。
針對民眾的質疑,李宏振表示,若收到罰單後可提出申訴,審核時間約1個月,若檢舉人是惡意檢舉、捏造,會觸犯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
李宏振提到,已向警政署建議一般檢舉案件應該回歸警員勤務作為,較重大的惡性違規,如路口10公尺內、公車停靠區、消防栓旁違停、併排停車等,才開放讓民眾檢舉,但後續仍待修法進一步討論,避免因此擾民,檢舉淪為報復的手段。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90125002351-260402
5.備註:
好扯耶!
作者: r30385 (天空藍)   2018-01-25 17:33:00
新北
作者: ijk77692 (貓咪大使 <3)   2019-01-25 17:35:00
正義魔人滾
作者: flavorBZ (愛BZ)   2019-01-25 17:35:00
台灣不意外
作者: nixon (為人民幣服務)   2019-01-25 17:36:00
不爽不要投
作者: jackerxx (((o(#+>"<)==o)))   2019-01-25 17:37:00
所以交通大隊有沒有先確認?
作者: CavendishJr (花學姐最高)   2019-01-25 17:37:00
跟別人結怨吧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9-01-25 17:37:00
11/780000 個案囉 我猜惹到鄰居 不是專職的檢舉人交通大隊只會確認 "這個時間有沒有罰過"不會確認前後案 是不是同照片
作者: yang0623 (commencement)   2019-01-25 17:38:00
所以才要實名制啊 一堆人還在酸?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9-01-25 17:38:00
而且 檢舉人只要刻意避開檢舉時間 例 間隔 1~2天檢舉1次
作者: pnsboy (mmm)   2019-01-25 17:38:00
照片沒時間也敢重複開單 米蟲就是米蟲
作者: hosen (didi)   2019-01-25 17:39:00
檢舉魔人不意外不開罰單,還要投訴你
作者: a0913 (沒救的貓奴)   2019-01-25 17:40:00
照片沒時間 不代表 EXIF沒時間但是多數承辦 看沒上時間就不會開了...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